兩岸兩會領導人第八次會談9日在臺北簽署兩項協議,為兩岸經貿合作再添動力。浦東臺灣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盛九元指出,本次協議的簽署是兩岸在共同面對問題的基礎上完成的,對未來發展將起到進一步開創與深化之作用。
此次兩會簽署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和《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並就加強兩岸投資者及相關人員人身自由與安全保護達成共識。盛九元10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次簽署的協議具有三大亮點:
一是在爭端解決方面,提供了協商、協調、協處、調解、行政和司法程式等五種解決方式,建立了制度化、多元化的解決機制。
二是除了投資保護之外,就如何促進相互投資提出了逐步減少投資限制、投資便利化等雙方共同解決方案,對進一步優化兩岸商貿與投資環境起了積極作用。
三是對於人身安全問題,也以共識的方式達成“將依據各自規定,對另一方投資者及相關人員,自限制人身自由時起24小時內通知”,回應了臺商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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