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8月9日臺北消息 兩岸兩會領導人第八次會談9日上午9點在臺北圓山飯店舉行。江丙坤在致辭時表示:兩岸簽署協議的核心價值是在於為民謀利,只要堅持從維護民眾權益的基本認知出發,本著相互尊重的原則,就一定可以縮小分歧、化解爭議,進而發展出一套建立共識的穩定機制。
江丙坤表示:本次會談目標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內容涉及層面廣泛,過去近2年來,雙方業務主管機關經過多次溝通,已經獲得具體進展與共識。未來,透過《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的簽署與執行,可以提供兩岸投資人投資權益的制度化保障,對所有産業投資均有正面助益,也將有效健全兩岸的投資環境。
此外,《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的簽署將有助於協助企業解決兩岸貨品通關問題,有利於業者降低營運成本,同時也將簡化兩岸貨物通關程式,建立便捷的通關環境,並進一步杜絕兩岸非法貨物走私。他期待近期之內兩岸應積極推動ECFA後續的服務貿易、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等議題的協商,儘早簽署協議,進一步確立並鞏固兩岸經貿交流制度化的基礎。
江丙坤表示:兩岸簽署協議的核心價值是在於為民謀利。過去4年多來,雙方在制度化協商所做的努力,已經為這個目標的實現創造了必要的條件,所簽署的各項協議已經展現了相當的效益:4年來來臺觀光的大陸人士已經將近400萬人次,大陸民眾來臺自由行也在今年擴增10個城市,不僅提升兩岸觀光産業的收益,也促進了大陸人民對臺灣更進一步的了解。海空直航的政策,也減少民眾旅行成本,航點及口岸的增加,也為民眾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性,有助於雙方業者的發展。透過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兩岸主管機關在犯罪資料的交換,通緝犯的協緝與遣返等方面,已經建立了合作的模式,在社會治安維護與人民權益保障方面的功能,已經明顯浮現。這些協議讓兩岸人民蒙受其利,民眾對兩岸制度化協商也維持一定高度的支援與信心。
他也表示:相關協議在執行上,還有一些未盡符合普遍的期待,需要貴我雙方繼續努力。兩會也應該在協議執行的層面,定期進行必要的檢討,以促使協議的功能與效益能更為彰顯。
江丙坤認為:在兩岸交流與互動的過程中,由於雙方法令體制、社會氛圍的差異,以致于對處理事務的重點與優先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只要堅持從維護民眾權益的基本認知出發,本著相互尊重的原則,就一定可以縮小分歧、化解爭議,進而發展出一套建立共識的穩定機制。在後續的協商議題上,海基會也會與海協會共同思考,如何在維護人民權益及兩岸交流有序互動方面,優先推動後續協商的具體規劃。(台灣網記者 李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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