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大陸公安機關5日在廣西南寧市將涉嫌持槍殺人逃犯余朝聰移交給臺灣警方。此次成功抓捕和遣返余朝聰,是繼今年6月大陸公安機關成功抓捕遣返臺灣重大通緝犯許武祥、林再生後,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6月7日淩晨,公安部指揮廣西公安機關在南寧抓獲涉嫌持槍殺人的臺灣重大通緝犯余朝聰。余朝聰,生於1959年10月28日,男性,臺灣屏東市人,今年1月6日因個人恩怨在屏東市槍殺當地一歌舞廳老闆林俊吉。今年4月,余朝聰從臺灣新北市乘船偷渡至福建省福州市,後乘大巴潛入廣西南寧市。因余朝聰涉嫌持槍犯罪,並隨身攜帶槍支,社會危害性極大,臺“警政署”對其進行緊急通緝。
余朝聰潛入南寧市藏匿,對當地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公安部立即部署廣西公安機關全力抓捕,儘快消除治安隱患。7日淩晨,廣西公安機關獲取線索,余朝聰可能在南寧市濟南路附近藏匿。現場指揮員立即調集精幹警力展開抓捕,民警發現余的蹤跡,果斷出手將其制服。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大陸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積極推動兩岸警務合作,共同開展打擊犯罪工作,特別是在抓捕遣返犯罪嫌疑人方面取得了重大戰果。2009年4月《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以來,大陸公安機關已成功抓獲並向臺灣遣返犯罪嫌疑人190余名。下一步,大陸公安機關將與臺灣警方進一步加強警務聯繫、推動執法合作,為促進兩岸交往和人民福祉營造更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記者程群、鄒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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