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22日開庭審理臺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所涉“安全密賬案”,傳喚被告李登輝與劉泰英,但李登輝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而未到庭。
去年6月,臺灣檢方偵結“安全密賬案”後,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李登輝、劉泰英。檢方認為,上世紀90年代,李登輝在擔任臺灣地區領導人期間,擅將某專案歸墊的剩餘公款約779萬美元交由劉泰英處理,涉嫌以洗錢方式挪供私人使用。時任中國國民黨投資事業管理委員會主委的劉泰英在同一弊案中亦犯行明確,私吞約44萬美元供己花用。
22日,臺北地方法院在開庭前10分鐘接到李登輝委任律師的請假説明,具體理由是李登輝當天清晨起床後感到心臟不適,經醫師診斷後確定為“復發性心絞痛”。
另據了解,被告劉泰英當天在法院接受了不到1小時的庭訊,法院將擇期再審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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