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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出方案深化兩岸合作配套改革 構建“四最”

2012年03月02日 11:00 來源:廈門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為貫徹落實中共廈門市委十一屆二次全會精神,動員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先行先試,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奮力推進《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的全面實施,特作出如下決定:

  一、提高認識,把握機遇,增強實施《總體方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國務院批准實施《總體方案》,是中央支援廈門經濟特區進一步深化開發開放的重大戰略舉措,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推動我市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行動綱領。廈門經濟特區迎來了再創新輝煌的重大歷史機遇。市委作出《關於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賀信重要指示和賀國強同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實施〈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對貫徹落實《總體方案》作出了具體的部署。貫徹落實好《總體方案》和市委《決議》,對於進一步發揮我市在海峽西岸經濟區改革發展中的龍頭作用,為全國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改革開放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全市各級國家機關要把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作為總抓手,貫穿各項工作始終。按照《總體方案》確定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和工作機制,全力推動《總體方案》的貫徹實施,努力構建兩岸經貿合作最緊密區域、兩岸文化交流最活躍平臺、兩岸直接往來最便捷通道、兩岸同胞融合最溫馨家園。

  二、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要把推動《總體方案》的貫徹落實作為履職的重點。要抓住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中帶有全局性、根本性、長遠性的重大問題,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推動《總體方案》的順利實施。要突出監督重點,增強監督實效,督促和支援政府按照《總體方案》要求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支援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密切代表與人民群眾聯繫,充分發揮代表在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中的重要作用。要繼續用足用好立法權,抓緊制定和完善事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地方性法規,為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全面實施創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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