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7日福州消息 2011年福建省新批臺資項目354項,合同臺資7.56億美元,實際到資2.33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位列大陸第三位,僅次於江蘇、遼寧。
福建省吸收利用臺資還有相當部分是臺商經維爾京群島等第三地轉投,加上第三地轉投,去年福建實際新批臺資394項,合同臺資13.96億美元,同比增長3.4%;實際到資14.77億美元,同比增長55.6%。
2011年福建新設立臺資企業286戶,新設立的臺資企業戶均投資509萬美元,是上年的1.8倍。(台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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