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兩岸  >   正文

福建省辦理涉臺司法互助案件佔大陸四成

2011年12月20日 10:22 來源:福建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18日從省法院獲悉,今年初以來,我省法院大力加強和創新涉臺司法審判工作,共審結涉臺案件2410件,辦理涉臺司法互助案件2101件,佔大陸法院的40%。目前,涵蓋案件審判、司法協助、司法交流的涉臺司法工作格局在我省不斷完善,司法領域內的先行先試進一步顯現。

  據了解,我省在司法領域不斷先行先試,涉臺司法事務走在前列。省法院推出八項涉臺司法工作機制,強化對平潭開發開放的司法服務保障;在大陸率先成立首個涉臺司法事務辦公室,歸口負責涉臺司法事務,以進一步推進海峽兩岸司法交流合作。

  全省法院以調解方式有效解決了兩岸貿易、經濟合同等糾紛,妥善處理雙向投資合作、落實ECFA協議和投資經營中引發的各類爭議,有力促進了兩岸經貿合作的互利雙贏。全省法院還積極吸納臺胞擔任調解員、人民陪審員,聘任139名臺籍人士擔任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漳州市各基層法院還依法提請人大任命,將臺胞人民陪審員名額由8名增選至40名。 (記者 儲白珊)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