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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福建先行先試

2011年11月16日 10:5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6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16日表示,為進一步落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大陸各地的司法機關也在進行進一步嘗試,福建方面具有先行先試的作用。

  國臺辦今天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福建廈門衛視記者提問:再延續一個兩岸司法方面的問題。我們了解到,在今年的7月份,在福建的高等法院設立了一個臺灣地區司法事務辦公室,這是否也是涉臺司法事務方面的一個新的嘗試?想請您介紹一下相關的情況。另外這種做法是否會在其他地區的法院進行推廣?

  范麗青在回答福建廈門衛視記者提問時做出上述表述。(台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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