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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居民直系親屬異地參加赴臺旅遊團正式開放

2011年11月10日 16: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國家旅遊局網站消息,11月10日,國家旅遊局下發《關於赴臺旅遊跨區域組團事項的通知》,正式開放大陸居民直系親屬異地參加赴臺旅遊團和赴臺遊組團社承接單一機構跨區域赴臺團隊旅遊業務。

  通知指出,各赴臺遊組團社可以組織具有直系親屬關係的大陸居民跨區域赴臺團隊旅遊,並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為其辦理通行證、簽注等手續。同時,可以承接由單一機構組織並委託的跨區域赴臺旅遊團組。

  單一機構是指中國大陸的相關機構,包括:1、在工商部門正式登記註冊的法人企業;2、正式登記註冊的社團法人單位;3、行業性組織機構。單一機構組織委託的跨區域赴臺旅遊團組,僅限于:1、組織本機構正式員工並委託的赴臺旅遊團;2、組織本機構負責幹部人事管理、黨團組織管理和業務管理的人員並委託的赴臺旅遊團;3、組織本系統分支機構人員並委託的赴臺旅遊團;4、行業組織機構組織正式會員並委託的赴臺旅遊團。

  通知要求,接受委託承接單一機構組織並委託的跨區域赴臺旅遊團的赴臺遊組團社,必須具備實力強、信譽好、業績優等基本條件,三年內未發生重大責任安全事故、品質事件、和三年內未受到停業整頓或停止赴臺遊業務及以上的處罰或處理。赴臺遊組團社承接單一機構組織委託的跨區域赴臺遊團組,必須由所在地的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後報請國家旅遊局批准,並嚴格按照批准事項操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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