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臺商在島內聲稱在天津投資受騙。得知這個消息,國臺辦十分重視。經了解,這是一起單純的經濟糾紛,已經調處完畢。
原來這位臺商曾經在天津投資75萬美元,後與合資方因合同發生糾紛無法執行導致公司破産。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這一事件,從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出發,依法多方調處,當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天津的合資方支付給該臺商1600萬元人民幣,按當時的匯率,折合約246.15萬美元,這筆款項也已經分別於今年的5月和7月分兩次全部匯到了這位臺商的賬戶。臺商本人收到這筆款項以後,多次以電話和短信表示感謝。事實如此,為什麼這位臺商會有上述舉動,分析人士指島內某些政治勢力在背後操弄是重要推手。
臺灣同胞投資大陸,增強了兩岸的經濟聯繫,帶動了兩岸貿易的發展,擴大了兩岸人員往來,對大陸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依法保護廣大臺商的合法權益,是我們的責任,也是我們義務。長期以來,大陸有關方面切實執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積極有效地依法保護臺商的合法權益。
早在1995年,大陸方面就建立了有關臺商投訴的協調機制,設立了相應的機構。2005年7月,國臺辦成立投訴協調局,專責受理臺商在大陸的事務糾紛。國共兩黨有關工作機構還建立起保護臺商合法權益的工作平臺。2007年1月,大陸方面又建立起臺商權益保障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了共同做好臺商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強大合力。據不完全統計,2000年至2010年,大陸各級臺辦共受理各類臺胞投訴、求助案件28215件,協調解決了24084件,結案率達85.4%。一些陳案、積案、較複雜的案件,有關方面也一直在積極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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