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24日在廈門舉行儀式,為2010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被授予資格的臺灣居民頒發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司長杜春代表司法部宣讀了司法部授予47名臺灣居民法律職業資格的通知。32名到現場參加頒證儀式的臺灣居民在依次上臺領取證書時都非常激動,一致表達了要為兩岸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和民生福祉做出貢獻的願望。
臺北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高級顧問遊志郎代表被授予資格人員發言。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大陸開放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為臺灣相關專業人士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機會。
1954年出生、在電視傳媒領域工作了20多年的遊志郎説,參加這次考試是對自己人生的一個挑戰,一個非常有意義的過程。遊志郎表示,這次獲頒證書後,將重新規劃自己的人生道路,以後要在大陸工作,努力在智慧財産權和法律服務方面做出貢獻。
據悉,全國有近35萬人報名參加了2010年司法考試,其中參加考試的臺灣居民有392人,47人取得360分以上合格成績。
據來自司法部的統計數字,2008、2009、2010年3年總計有臺灣居民1583人次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其中140人成績合格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目前已有16人取得大陸律師職業資格。(記者余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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