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6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今(16)日表示,《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已經經過國務院的正式批准,《規劃》首次明確了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地域範圍。這一規劃的出臺,必將加快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推動海西在兩岸交流合作中充分發揮先行先試作用,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國臺辦今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東南衛視記者提問:近日國務院已經批准了《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這個《規劃》的出臺對於海西的建設有什麼重要的意義?
范麗青表示,《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已經經過國務院的正式批准,這是一個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的具體舉措,進一步明確了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具體目標、任務分工、建設佈局和先行先試政策。
范麗青説,這個《規劃》裏面指出,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全國區域經濟發展佈局中處於重要位置,是加強兩岸交流合作、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前沿平臺和紐帶。福建省在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居主體地位,具有對臺交往的獨特優勢。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對於完善沿海地區的經濟佈局,深化兩岸交流合作,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建設好兩岸同胞共同家園,具有重大意義。
范麗青表示,《規劃》強調,海峽西岸經濟區是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要加強兩岸交流合作,促進兩岸互利共贏;要推進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努力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要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發展保障能力,服務兩岸直接“三通”等。
《規劃》還首次明確了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地域範圍,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廣東、江西省部分地市,陸域面積約27萬平方公里。
范麗青表示,我們相信,這一規劃的出臺,必將加快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推動海西在兩岸交流合作中充分發揮先行先試作用,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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