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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胞在平潭享“平等”投資、買房待遇

2010年07月30日 11:1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昨(29日)日,福建省住建廳出臺支援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若干意見,明確允許臺灣規劃、工程諮詢等企業和執業人員在其資質範圍內到平潭綜合實驗區從業,臺資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土地競標、項目貸款等方面與內資房地産開發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鼓勵臺資企業投資綜合實驗區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和風景名勝區內交通、服務等項目;支援臺灣企業和執業人員在綜合實驗區設立或投資入股、收購、兼併當地建設類企業等。 

 

  同時,允許臺灣居民到綜合實驗區購房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記者 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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