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農委會”30日公佈臺灣養殖活魚搬運船可對大陸福州馬尾等11處漁港進行活魚搬運,估年産值可增加新台幣10億元,預計今年將有18艘搬運船來往大陸11處港口。
“漁業署”表示,此次開放的大陸地區11處港口分別為福建省福州馬尾、泉州南安石井港、福清南青嶼、長樂松下、東山銅陵、晉江深滬、廈門大嶝,廣東省惠州港、湛江長橋,浙江省舟山普陀沈家門、寧波象山等11處小額貿易港口。
“農委會”已核準15艘漁船作為搬運船的申請,並提供3艘新建搬運船名額給業者申請,預估今年將有18艘活魚搬運船往來此11處新開放港口。
“漁業署長”沙志一指出,未來開放活魚運搬船直航11處大陸漁港後,可節省一半的時間成本、提高活魚存活率。
“漁業署”指出,為擴大養殖活魚直接輸銷大陸華南地區重要城市,及降低大陸船員在海上接駁的危險,“行政院”昨日核定活魚搬運船可直航大陸地區的11處港口。
此外,“漁業署”指出,以往養殖活魚運搬船隻能運搬石斑魚、海鱺、赤鰭笛鯛及九孔等7種,包含魚(貝)苗及成魚(貝),且僅能在香港進行活魚搬運。
“漁業署”説,如今魚種及漁港都不受此限,只要是養殖活魚運搬船,都可申請到大陸上述的11處港口進行活魚搬運,可節省自香港轉運的時間及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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