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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發佈臺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 鼓勵臺商投資金融業

2009年10月16日 09:3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社福州十月十五日電(記者 孫賢迅)海峽西岸的福建向臺商敞開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包括金融業在內的十大産業被列為福建出臺相關措施鼓勵臺商投資的重要領域。

  對於新發佈的《福建省鼓勵臺商投資的産業指導目錄》,福建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十五日向記者表示,福建金融業將積極鼓勵臺商投資。

  根據該“目錄”,在金融業方面,福建鼓勵臺灣銀行業直接到福建設立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和代表處,鼓勵臺灣銀行、企業、財團參股福建商業銀行、財務公司;鼓勵臺灣保險公司以合資或參股的形式到福建設立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壽險公司臺資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十)、保險經紀公司等保險仲介機構。

  同時,福建鼓勵臺資證券公司到福建設立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證券公司限于從事A股承銷、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臺資比例不超過三分之一;鼓勵臺資證券公司到福建設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臺資比例不超過百分之四十九。

  福建還鼓勵大型臺商企業設立財務公司,鼓勵臺商投資風險投資基金和期貨公司,風險投資基金以合資或合作的方式均可,期貨公司需由中方控股。

  為推進閩臺産業對接,《福建省鼓勵臺商投資的産業指導目錄》還規定,建立臺商投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簡化臺商投資企業的工商登記手續,對臺資企業引進的高級經管人才及專家,在住房、入戶、子女就學、待遇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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