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劉友榕説,隨著雙向旅遊的升溫,大陸居民在臺灣旅遊時遭遇消費侵權的案件和臺灣居民在大陸旅遊時遭遇消費侵權的案件都有可能發生。兩岸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需要加強合作,共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福建省在這方面已率先“跨出一步”。去年5月,福建省消委會就與臺灣“兩岸消費者保護權益協進會”達成合作意向,雙方簽訂的《閩臺消費者權益保護合作意向書》約定,雙方將在消費者維權方面展開互動合作,構建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機制,通過網路等方式加強資訊交流,定期相互通報工作情況。對兩地交往間出現的消費爭議、消費糾紛,兩地消委會接受投訴後,依照管轄許可權向對方移送,接受移送方要按照規定程式、期限辦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閩臺兩地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還積極推動兩市(福州市、臺北市)、兩山(武夷山、阿里山)、兩湖(金湖、日月潭)、兩廟(莆田媽祖、南澳媽祖)所在地區消委會之間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消費爭議管理的協作機制。
福建省工商局近日還專門開通臺灣同胞消費者申訴舉報快速通道。臺胞消費者可通過撥打電話、來人、來信、登錄網際網路、發送短信等途徑,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申訴舉報,維護合法權益。福建省12315數據分析中心還將定期對臺胞消費者申訴舉報數據進行分析,適時發佈數據分析報告,為進一步做好臺胞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提供數據支援。
“兩岸消費者維權組織有關消費維權證據的收集、賠償原則等都有很大的不同,還需要進一步溝通、洽談。隨著合作力度的加大,兩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護。”劉友榕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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