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0月14日電(記者康淼)興業銀行14日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會通過了2008-2009年度分支機構發展規劃和關於設立臺北代表處的議案,同意興業銀行設立臺北代表處。
公告稱,董事會同意設立臺北代表處,並授權高級管理層統籌安排、具體組織開展申報、設立等相關工作。董事會還同意2008-2009年度分支機構發展規劃,同時要求管理層在具體審批分支機構事項時,注意當前形勢變化,立足興業銀行業務發展模式和盈利模式轉變的戰略要求,充分權衡各分行的管理基礎、人才儲備等情況,在不同分行之間、同城支行與異地支行之間根據實際情況有所側重,具體掌握實施。
興業銀行成立於1988年8月,是大陸首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總行設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截至2008年6月末,興業銀行資産總額為近917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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