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説,鼓勵和支援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到海峽西岸經濟區工作和創業。加大對福建留學人員回國工作的支援力度,在留學人才和項目推薦、留學人員資訊共用、經費資助、創業園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支援福建開展留學人員科技交流活動,引進電子資訊、石油化工、機械製造、生物醫藥、高新技術産業、現代服務業和新農村建設等重點産業、重點領域、重點項目緊缺急需的領軍人才、高端人才和創新人才。
《意見》表示,積極支援福建開展博士後工作,把福建優先列入全國博士後工作管理體制改革省份,在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設站、國家資助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和資助科研經費等方面,給予福建適當傾斜。
通過深入調研,根據實際需要並經批准,在福建探索開展臺灣地區居民申報經濟、工程、農業、衛生等系列評審專業技術資格試點工作。支援福建開展大陸高校畢業的臺灣地區學生在閩就業工作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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