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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法院設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

2007年07月30日 08:1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網福州7月29日電(簡三景)福建省漳州市中級法院及下屬8個基層法院日前設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用以專門負責審理涉臺商、臺資企業案件。

     漳州市中級法院院長林貽華分別向中院和薌城、龍海、漳浦、雲霄、詔安、東山、南靖、長泰等8個基層法院頒發了“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牌匾。

     據漳州市中院介紹,“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的設立,旨在使其成為涉及臺商和臺資案件的“綠色通道”,以維護臺商、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努力營造良好的臺商投資環境和臺資企業發展環境。

     其中,中院“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主要受理涉臺合同和侵權糾紛案件、信用證糾紛案件、臺商在大陸投資註冊企業涉及標的300萬元以上的案件等;8個基層法院“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主要受理除中級法院集中管轄之外的標的在300萬元以下的臺商在大陸投資註冊企業的民商事案件。

     漳州與臺灣一水相隔、血緣相親、方言習俗相同,是臺胞的主要祖籍地。近年來,臺商在漳州投資活躍,臺資企業數量多、總體規模大,是福建省臺商投資最密集的地區之一。至2006年底,全市已累計批准設立臺資企業2107家,累計合同利用臺資、實際利用臺資分別佔福建省總額的41.04%和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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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董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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