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上午,湛江市紀委與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全市查辦商業賄賂案件情況通報會,對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所查辦的9宗典型的商業賄賂案件進行了通報。
9宗案件中,原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滿 華挪用公款、受賄案備受關注。
2002年6月7日至2004年8月30日,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購買國債名義轉出4.6119億元到湛江某證券營業部,其中4.0188億元被轉給他人和在賬戶中進行股票、基金等其他證券買賣操作。2001年中秋節至2007年春節,滿 華等被告單位收受該證券營業部給的好處費90萬元,用作“小金庫”開支。此外,滿 華個人收受該證券營業部賄賂款135萬元,去年9月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原中國建設銀行霞山支行公司部客戶經理張 勳在接受授權委託經管湛江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期間,有4億多元資金被變更用途及在賬戶中進行股票、基金等交易。張 勳還接受湛江某證券營業部送的人民幣45萬元,去年7月獲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