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筠連縣財政局、審計局、規建局等部門領導被指國資公司董事局內兼職
四川宜賓市筠連縣一家公司在拆遷一居民樓時,100多公安武警現場執法配合其強拆。被拆當事人的代理律師郭剛查詢發現,該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等7名高管,全是筠連縣財政局、審計局和規建局的局長和書記。
拆遷公司可調用武警
11月26日,四川恒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稱,其正在代理的一起拆遷案件中,拆遷公司居然能直接調動武警公安和國土局等多部門配合強拆。
郭剛在筠連縣工商局查到的資訊讓他大吃一驚。資訊顯示,筠連縣城市投資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特別註明“國有獨資”,其經營範圍及方式:城市、交通、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籌資、投資業務。法定代表人為陳敘。
工商部門登記的資訊還顯示,該公司董事長文軍,副董事長陳敘,董事孫中俊,另外4名監事分別是肖志剛、段毅、鄧世坤、張一非。
而這7人在當地政府部門也擔任要職,文軍是縣財政局局長、陳敘是縣規建局黨委書記、孫中俊是縣規建局局長、肖志剛是審計局局長、段毅是財政局副局長、鄧世坤是審計局黨委書記、張一非是審計局副局長。
郭剛稱,無論是公司法還是公務員法,都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在經營性企業兼職。“官員在企業兼職,參與市場經濟競爭,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顯然是違法的。”
涉事局長自稱為政府任命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採訪了筠連縣規建局黨委書記陳敘,其承認自己兼任該公司副董事長一職,另外6人也確實都是政府官員。
對於涉嫌違法一説,陳敘表示,“我是政府任命的,違不違法跟我有什麼關係?”
筠連縣工商局登記的資訊顯示,7名官員中,除了審計局黨委書記鄧世坤屬聘任為該公司監事以外,其他6人都是被“任命”在該公司兼職。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筠連縣縣委組織部,在得知記者的採訪內容後,該部一名官員拒絕了採訪。
- 專家説法
“官員必須退出企業”
湖南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教授田湘波撰文認為,中央和地方禁止公務員經商、辦企業和兼職的文件、法規很多,據不完全統計,其中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名義頒布的就有40個左右。
2004年5月,中紀委、中組部下發通知,要求全國開展公務員在企業兼職的清理工作。該通知稱,中央明確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
昨日,聽説筠連一公司董事會成員全部是官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説,“那肯定是不行的”。
竹立家指出,官員在公共崗位上掌握了公共權力,一旦在企業兼職,與經濟利益直接關聯,勢必影響其正確使用公共權力,從而滋生腐敗。因此國家三令五申,不允許政府官員在企業兼職,公務員法也有明確的規定,“在企業兼職的官員,必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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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頂”商人各地常見
記者查詢發現,“紅頂商人”在各地十分常見。
在雲南省洱源縣政府門戶網站上,記者發現,該縣財政局黨支部書記、局長李俊泉,明確兼任洱源縣國有資産經營管理公司、洱源縣融資擔保公司董事長。
在貴州省遵義市財政局網站,記者發現,4月29日,該市下轄的湄潭縣成立的“貴州省湄潭縣金穗糧油儲備有限公司”的高管人員,基本全部在任政府官員。
據查,湄潭縣常務縣長兼任董事長,縣糧食局局長兼任執行董事,縣糧食局副局長兼任公司董事、法人代表、經理,縣審計局局長兼任監事會監事長。相關公文強調,“所有同志兼職不兼薪”。 (記者褚朝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