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黑幫解構為何“黑老大”一概否認涉黑?
“重慶掃黑大審判”今日完成四案庭審 管窺我國黑社會性質組織發跡脈絡
國慶長假後拉開大幕的“掃黑大審判”,標誌著重慶“打黑除惡”行動審理階段的正式開始。
第一階段的四場庭審中,否認涉黑、不認一眾“小弟”成為各位被檢察機關起訴的涉黑頭目們口徑最為一致的辯詞。而是否犯有黑社會組織罪,則是四樁涉黑案中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
有法律界專家認為,這場重慶乃至全國歷史上都罕見的涉黑組織罪名之辯,既是“投石問路”也是廣泛普法,為日後陳明亮、黎強等“黑幫大佬”以及文強這個重大“保護傘”的審判,奠定了民眾法律基礎。
與此同時,重慶涉黑勢力當今的組織架構全景和“專業”程度級別,也在首輪公開庭審的抽絲剝繭中清晰暴露,從中無疑可以管窺我國黑社會性質組織目前的“發跡”脈絡。(文/特派記者邱瑞賢、林霞虹、劉曉星)
首輪庭審,從過堂時揭露的組織架構看,與身帶命案的楊天慶及持槍敲詐勒索的“米老鼠”李義涉黑團夥相比,謝才萍涉黑團夥確實顯得“高級”許多。
低級代表:李義團夥
農民出身“家族式”黑幫
由於涉案人員眾多,李義案在重慶開縣法庭審理時,辯護人多達26個,他們在庭上爭先恐後發問,場面極為熱烈。
翻開檢察機關對李義涉黑團夥的起訴書,28個成員中一連串的同姓名單分外引人注目:李義、李高清、李高明、李高兵、李志剛、李志超、李志帥……很快人們恍然大悟:這些骨幹成員之間都是親屬關係,李志超和李志剛是李高兵的兒子,李志帥是李高清的兒子,而李高清、李高明和李高兵又是兄弟關係……
在團夥的所有涉案人員中,有17名“80後”成員,其中更有4名“90後”,外號“鼓眼”的寧小剛年齡最小,今年才18歲。一眾年輕的馬仔都供認是李志剛等幾名黑幫“第二代”的同學和發小,出於“幫忙”目的而參與違法活動,並辯稱“不存在馬仔,都只是同學”。
“很顯然,這是一個家族式黑社會組織,具有強烈的家族色彩。”以為農民工維護權益著稱的律師周立太及其分所的律師擔任了其中6名被告人的辯護人。周立太本身就是開縣人,他認為,像李義這樣的黑社會組織在當地頗為典型。
“這是重慶黑社會組織的另一種形態,和在城區活躍的‘黑老大’組織並不一樣。”他認為,目前人們熟知的是有組織、有固定場所、有相關收入和保護傘的成型黑社會,而李義團夥顯然是黑社會組織的“草根狀態”。
從該團夥從事的違法活動來看,與背有命案以及獲利動輒過百萬元的楊、謝涉黑團夥相比,李義團夥的行為確實比較“低端”——該團夥在有組織的犯罪活動中,實施故意傷害6次,致1人重傷,5人輕傷;非法持有槍支2支;故意毀壞他人財物3次,造成經濟損失40000元;敲詐勒索非法獲利55000元;尋釁滋事7次;實施放火1次;搶劫他人人民幣1500余元……團夥最大的一筆收入是幾個頭目利用物業公司的職務之便,私分公司資金340余萬元。
因此在庭審中,被告人和公訴人之間的辯論,大多集中于破壞他人財物的數量和實際價值,以及被告人之間的親屬關係等。
不過,從組織架構上看,李義團夥已經明顯現出雛形——採取團夥成員在“伙食團”統一吃喝,“上班”期間不準打牌、喝酒,對違反者進行罰款等手段管理。
中級代表:楊天慶團夥
逃犯當骨幹 遊民當嘍啰
對於早一天受審的楊天慶涉黑團夥來説,打打殺殺則已經變成了達到目的的重要手段。由於沒有謝才萍團夥如文強這般強硬的後臺,暴力無疑最行之有效。因此,楊天慶有意識地吸納有犯罪前科的成員,亡命天涯的逃犯更是其優先考慮的對象。骨幹成員曾川、劉成虎、簡紹坤個個劣跡斑斑。
除了打手,團夥中還需要司機、後勤保障以及吆喝嚇人的小嘍啰。於是,刑滿釋放人員劉渝,社會閒散人員何彭裕、鄒猛、李渝等人被招納“入夥”。他們與楊天慶的關係相對鬆散,李渝在接受法庭詢問時就宣稱根本不認識楊天慶,是被曾川招納的。
這些在逃犯和無業遊民受到了組織的庇護和“禮遇”。為給劉成虎“漂白”身份,楊天慶託人花重金買通派出所的協勤。
當然,楊天慶並非總是和顏悅色,為保持絕對權威,避免手下私自串通將其“架空”,他立下了嚴厲的“幫規”:組織成員不得互相打聽,否則輕則責罵體罰,重則砍手砍腳。
組織的非法所得主要由楊天慶一人控制,用於享樂花費,也會分派給手下。這成為楊天慶的辯護律師否認其涉黑的其中一項理由:強佔渣場的收益不能算作團夥的經濟利益。另外,李渝等部分成員也否認曾從楊天慶手中得過錢。
儘管已是渝北一霸,但與“大姐大”謝才萍相比,楊天慶顯然還比較“嫩”。他需要籠絡一些有錢有勢的朋友,李顯光是其中之一。因為李與生意夥伴梁益平發生矛盾,這才直接導致了使楊天慶落網的“梁益平被殺案”。
高級代表:謝才萍團夥
組織“規矩”不容破壞
幾個團夥中曾經最為風光的謝才萍團夥,開設賭場數十處,雖發生過兩次非法拘禁案,但不曾犯下命案,表面看,似乎走的是“和氣生財”的高端路線。與前兩個團夥相比,“謝姐”的人已不需要真刀實槍打打殺殺,因為他們有更加厲害的強硬後臺。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謝才萍涉黑團夥分工非常明確。其中,謝才萍為團夥組織者和領導者,是説一不二的“頭目”。
在謝才萍等人開設的賭場中,謝才萍和唐曉青、唐家政、劉井勇、唐勇、夏令、湯炳是賭場股東,負責代表賭場輪流坐莊與賭客賭博。同時,賭場還吸收龔湛傑作為賭場股東,擁有“乾股”(即不用坐莊),讓其與唐川一起負責替賭場賄賂公安機關人員,解決賭場與其他社會黑惡勢力之間的糾紛。同時,所有股東共同平分賭場盈利。
謝才萍的賭場分工細緻,體現在方方面面。陳曉容和黃冬梅兩位女子在謝才萍的授意下,負責監督管理上述莊家輪流上莊,每人每天領取1000元的固定工資。謝才萍的情人羅璇則負責接送謝才萍到賭場,並按照其安排聯繫賭場場地、幫其坐莊等。
為保證組織頭目謝才萍的安全,賭場甚至有專職人員冒充“老闆”。組織中,鄧毅負責管理放哨人員、為賭場購置所需的賭具等物品。李紅明受謝才萍指使冒充賭場老闆,並和胡維、李小華、唐顯俊等多人共同從事替賭場抽頭的工作。他們每天獲得300至1000元不等的報酬。
謝才萍在庭審中説,賭場的人來去自由,她從未進行干涉。但據公訴機關及庭審時被告人的供述,這個涉黑團夥組織有自己的“規矩”,規矩由頭目謝才萍制定,不容成員破壞,哪怕是股東。唐家政曾交代,他因與謝才萍産生矛盾後退股,後來有一次他到其他賭場玩,接到謝的電話要他十分鐘內離開賭場。
罪名之辯:
公司是黑社會形式之一
西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汪力長期研究黑惡勢力組織,曾數度與黑惡勢力組織成員正面接觸並進行“臥底”調查。他接受本報記者的專訪認為,在當今我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中,以公司形式存在的佔大多數。
“有統一的組織,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有工資發放,很多黑社會組織都使用企業化的形式存在,但是要明晰一個概念,不能説有從事違法活動的企業都是黑社會性質組織。”他指出,利用企業存在併發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發展到比較高級的階段將以非法手段從事合法經營。
“按照公安部的‘打黑’規定,判斷是否具有涉黑性質有幾個要素”,汪力表示,首先是企業內有至少5人以上實施過犯罪活動,而且領導層是集體;其次要有5件以上以公司名義實施的刑事案件;此外,團夥除了首要分子外,還需要有骨幹成員和一般參與者。他指出,事實上,在涉黑判定方面,既要防止將涉黑犯罪作為一般刑事犯罪或者社會治安案件來對待,又不能擴大打擊面,要相當謹慎。
“從這次庭審的幾個案子來看,確實展現了當今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幾種形態。”根據長期觀察和研究,他認為當前我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大多從類似李義團夥這樣的“低端組織”起步。
“在城鄉統籌促進農村市場化、農民市民化、環境城市化的發展進程中,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滲透具有很大空間。在初級階段,因為經濟實力不夠,組織內成員素質不高,通常以暴力為後盾,以一系列違法亂紀勾當混跡于社會,或者直接經營違法行業,進而實行行業壟斷。”他指出,組織發端之初通常從簡單勞動密集型行業入手,如搬運、河沙開採、貨運、農産品等。
而發展基礎較好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常是從合法經營者發展而來。“曾經有個小老闆找我進行過法律諮詢,最初是為了自身安全,防止被其他黑社會組織欺負,隨著力量的增強,便開始想依靠這種組織謀取更多經濟利益,把別人‘吃’掉,最後通過依傍地方官員來進一步壯大實力。”汪力表示,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加,這些組織往往會從一個行業跳向另一個行業發展,“什麼暴利做什麼,運輸行業、公共事業及房地産等,是高級黑社會性質組織都希望入手的行業。”
趨勢預判:
將是市場經濟伴生物
“放在全國來看,重慶目前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發展層次還算不上最高,但是基本成型,而且高、中、低各種發展級別很齊全,這與重慶在全國的經濟發展水準相對應,在全國的大城市中,重慶的經濟實力大概在中間。”汪力強調,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發展的市場經濟的伴生物,因此不能指望消滅,只能控制其發展速度和規模。
“因為與經濟的天然聯繫,在打擊黑社會勢力的同時,肯定也會對經濟的發展産生一定的短期影響。”汪力指出,由於黑社會性質組織已經滲透重慶的經濟體系,其中還有一大部分為合法經營的企業,“肯定會大受衝擊和影響,比如重慶的娛樂業和餐飲業這次受到的重創,但這是陣痛,必須忍受過去。”
“不打是不行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是必然會産生的,不打它就會不斷壯大,最終滲透到經濟核心領域就更無法抑制了,我們將來要付出更大的代價。這是重慶曆史上最大力度的一次打黑行動,肯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其發展速度和規模。”
“另外,還有因為‘打黑’而帶來對重慶名聲的影響,大家會不會都不敢來投資了?其實從長遠來看,打黑正是為了營造更好的投資環境。”汪力認為,一段時間後,也許來投資的人會更多。
“不過,僅僅打擊是不夠的”,汪力正在申報“重慶黑惡勢力犯罪研究”課題。他指出,如果能通過“打黑”好好總結,借機完善一系列執法政策、市場規範等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填補黑社會性質組織滲透的缺口,才是“打黑”真正最有價值的成果。
雙胞胎兄弟
被控五宗罪
張波張濤兄弟萬州受審
被稱年齡最小的“黑老大”
本報訊 (記者邱瑞賢)昨日上午,重慶掃黑大審判第一階段最後一個案件在重慶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孿生兄弟張波、張濤被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五項罪名。據稱,該案黑老大張波、張濤僅23歲,是重慶涉黑系列案件中年齡最小的“黑老大”。
在庭審中,被告人張波當庭否認大部分指控罪名及犯罪事實,辯稱成員之間僅為“朋友”。庭審預計要延續至今日結束。
統一配發殺豬刀
起訴書指控,自2007年以來,被告人張波、張濤糾集被告人文傳建、熊德江、劉小剛、陳小春,在被告人譚毅、張成超、駱勳娟、黃興建、崔浪、譚言兵、程明剛、張金原的參與下,在重慶市萬州區多次實施暴力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了以張波、張濤為組織、領導者,文傳建、熊德江、劉小剛、陳小春為骨幹,譚毅、張成超、駱勳娟、黃興建、崔浪、譚言兵、程明剛、張金原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其團夥成員達14人。
為強化組織結構,被告人張波、張濤在組織內部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規定,如統一配發殺豬刀、新成員須幹事試膽、以資歷和工作獲取報酬、新成員應當尊重老成員、出事之後要保密等。同時,張波、張濤還用賭場漁利發放成員工資及其他生活開支,以加強對成員的管理和控制。
同時,該組織在形成過程中有組織地實施了開設賭場、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嚴重危害一方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
安排專人放哨
在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6月,被告人張波、張濤利用組織形成的勢力及影響與被告人劉華莉、鄧德祥等人合夥,採取持槍滋事、強行搭賬等手段在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等地開設流動賭場,並安排文傳建、熊德江等人維護賭場秩序,還安排譚言兵、張元中等人放哨,操控賭博行業,從中抽頭漁利,獲取非法利益。
該組織在違法犯罪活動中還實施故意傷害4次,致6人輕傷;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價值19710元;非法拘禁1人超過24小時。
當地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波發起、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張濤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二被告人直接參與或者授意其成員實施開設賭場、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均應當分別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責任。其餘被告人應當分別按照其所犯罪行追究刑事責任。
聲音
10月12日上午,在公訴人宣讀完長達一個小時的案情後,楊天慶只説了一句話,“我沒工作,沒穩定收入,我不承認涉黑”。
10月13日上午,重慶開縣臨江一霸“米老鼠”李義涉黑團夥的骨幹成員唐紹宏揚言:“如果説我領導黑社會,那全國人民80%都是黑社會!”
10月14日上午,謝才萍當庭辯稱,“我不是黑社會老大,也沒有小弟。我在場子中只對打牌、坐莊設定了規矩,也沒有給手下發工資。”
昨日上午開審的張波、張濤等涉黑案,頭目張波則稱自己開賭場時僅臨時請部分被告人照場子,這些人員來去自願,幹一天算一天錢,“我只是請‘扁擔’,並非有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