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加薪,對任何一個“物欲”尚未褪盡的人來説都不是一件壞事。但我所在的城市在推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時,卻讓不少單位職工加薪時加出了一肚子氣來——在同一城市同一行業就職且擁有同一職稱的國家工作人員(譬如中小學教師),工資改革之後月收入竟然相差千元,你能讓那些職工心情舒暢?
這回實施的事業單位職工績效工資改革,據説要與當地的經濟狀況掛鉤。官方給出的解釋是:經濟發達地區財政收入高,生活消費亦高,所以職工工資自然也就水漲船高。就算這樣的道理講得通,那麼地處同一城市,甚至在同一幢公寓樓住著的教師工資上大概不應當出現“地區差”了吧?可惜,不僅出現了,而且差距還非常大。
本人所在城市經濟不甚發達,整個市區劃分為兩個區。中小學教師的人員歸屬分為三塊:市直及A、B兩個區。在平素的增資加薪中,市直學校教師往往都是最先盛上一碗,基本上都不折不扣地執行上面的政策;另外兩個區的教師加薪往往就要“結合當地經濟情況,視具體情況而定”了。所以幾次調資之後,區轄教師月薪已被市直教師拉下了好幾百元。而這次的績效工資改革由於工資調整幅度較大,相同資歷、相同勞動量的教師市直、區轄之間竟出現了千元上下的差距。
這一現象實在是將“近水樓臺先得月”演繹得淋漓盡致。那些市直學校因為行政上直接歸市一級管轄,一直享受著遠遠高出於基層學校的穩定的教育投入,擁有著優質的教育教學資源,教師的工作條件、生活待遇原本就大大好于下面的區屬、縣屬學校。如今在績效工資上又高出了區縣教師一大塊,這就更拉大了同城教師之間的收入差距,使得教師之間的“貴族”、“平民”涇渭分明。你能説市直學校教師的工作績效,都高於區屬學校的老師嗎?全都少慢差費?如果不能,為何差別如此巨大?
其實又何止調資這一項,平時的評優、提拔、晉陞職稱……諸如此類,哪一項不是那些“近水樓臺”的單位、個人吃飽撈足了之後,再“象徵性”地恩賜給基層單位、普通工作人員?就像今年教師節前教育部門組織的高校“百名名師”評選,評選出的名師竟然90%為高校“名官”,難道當今高校裏已全部是“教而優則仕”?
諸如榮譽、表彰之類的“身外之物”或許不必太在意,可工資調整直接關乎人民生活,關係到一個家庭的生活品質,關係到一個人勞動價值的承認,誰也沒有理由作壁上觀。事業單位員工績效工資改革原本是件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的好事,如果實施之後反而打消了部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得政府出了錢卻不討好,誰之過?(王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