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年收入12萬元以上屬高收入人群,要加稅!”上周,這則消息幾乎在一夜之間引爆國內輿論。一時間,諸如“這個數目在北上廣深只能吃土”的評論在社交媒體滿天飛,眾多網民抱怨“被高收入”。雖然該説法很快被辟謠,但相關討論的熱度仍未消退。有分析稱,在媒體和網民紛紛就“高收入標準該如何界定”算賬的背後,真正推動輿情發展、觸動民眾神經的是“加稅”,或者説是個稅改革。在如今的物價水準下,現行的個稅制度與居民生活水準還匹配嗎?社會收入如何分配才能更加公平?這恐怕是公眾關注的核心所在。放眼其他國家,關乎每個人錢包的個稅制度在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都扮演重要角色。機制是否完善,執行是否到位,對個人生活的影響有多大……這些話題個個敏感,但個個無法避開。
日本:“國稅廳的人比警察和法官還厲害”
日本從1887年開始徵收個人所得稅,在世界範圍內是比較早開徵個稅的國家。目前,日本個稅收入約佔總稅收的1/3,是該國第一大稅種。作為貧富差距最小的國家之一,日本的個稅制度在調節民眾實際收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相關法規中,日本沒有專門針對“高收入人群”的定義。其個稅制採用累進稅率。年收入195萬日元以內(15日元約合1元人民幣)的部分,稅率是5%。195萬至330萬、330萬至695萬、695萬至900萬、900萬至1800萬、1800萬至4000萬日元部分的稅率,分別是10%、20%、23%、33%和40%。4000萬日元以上的部分為45%。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的“個人繳稅收入”是實際收入扣除“控除”部分。“控除”包括撫養家庭、醫療、生命保險、社保、捐款等開支,地震、火災、被盜等造成的損失也在扣除範圍內。
日本對於“繳稅收入”的劃定,被認為能客觀反映民眾收入的實際情況,因此得到社會廣泛認可。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