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産經新聞》6月11日報道,當天,約1300名日本福島縣縣民組成“福島核電站控訴團”,向福島檢察院提出訴訟,控告東京電力公司的勝俁恒久會長和原子能安全委員會高層等33人“業務上過失致傷”。
控訴狀上寫道:東京電力公司和國家在地震多發的日本運營核電站時,不顧專家三番五次提醒海嘯發生可能性,怠于制定和實施事故預防措施。且事故發生後,沒有及時公佈“事發即時放射物質影響預測系統”(SPEEDI)數據,始終謊稱“安全”,提供虛假資訊,導致災民反應延遲、避難延遲而使受害範圍擴大。因此,東京電力公司和國家對此次的核事故理應負有責任。
被控訴的33人包括東京電力公司的勝俁恒久會長、前社長清水正孝、原子能安全委員會委員長班目春樹、福島縣立醫科大學副校長山下俊一等。
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芮氏9.0級地震。地震引發約10米高海嘯以及核電站機組爆炸,放射性物質大面積洩露事故,共已造成14133人死亡、13346人失蹤,並造成福島核電站周圍20公里內10萬居民緊急避難,有家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