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核安全峰會頗受國際社會關注。本次峰會的主題是核材料與核設施的安全,即採取有效防範與應對措施,防止和處理針對核材料、其他放射性物質或相關設施的偷竊、蓄意破壞、未經授權的獲取、非法轉讓等惡意行為,以及防範恐怖分子獲取核材料、破壞核設施等。
隨著核能的快速發展以及核技術的廣泛應用,涉及核材料的惡意行為及恐怖分子獲取核武器的風險成為國際社會日益關注的問題。
其實核安全並不是一個新的話題,上世紀70年代初,國際原子能機構便印發了《核材料實物保護的建議》,協助成員國採取措施保護核材料的安全。80年代初,國際社會又達成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解決核材料國際運輸的實物保護問題。國際社會一直沒有放鬆過加強核安保的努力。
長期以來,我國對核材料一直實施嚴格的管控,逐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核材料管理體系。我國《核材料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核材料實行許可證管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放射性物質屬於犯罪行為;建立了核材料衡算和控制制度;要求核材料儲存場所採取嚴格的安全保衛制度,嚴防盜竊、破壞等事故;實行了核材料管制視察制度等。我國的核安保管理制度是與國際接軌的。
在技術手段方面,實物保護系統與核設施同時設計、同時建造、同時運作,核設施運營前必須通過國家原子能機構的評審,在運營期間必須接受定期檢查。新建核設施的核安保措施要求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材料與核設施實物保護的基本原則和建議標準,原有核設施的核安保措施也需要根據技術發展進行升級改造。我國核材料與核設施的安全是有保證的。
2010年,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出席華盛頓核安全峰會,提出了切實履行國家承諾和責任等五點主張,表示中國將與有關國家合作,在華建立核安全示範中心。該中心建成後,將成為中國及亞太地區核材料管理、核材料與核設施實物保護、核進出口管理領域人員培訓、技術交流與國際合作的重要平臺,為推動地區和全球核安全事業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中國在核安全方面的努力,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重視和充分肯定。2006年,國際原子能機構便與中國合作建立了核保障與核安保聯合培訓中心,為亞太地區國家人員提供核安全方法和技術的培訓。2010年,國際原子能機構與中國簽訂核安保合作協議,以加強在核安全法規標準、大型活動核安全、核安全能力建設和人員培訓等領域的合作。
核安全沒有國界,只有各國嚴格履行核安保政治承諾、完善核安保體系、加強核材料管理和打擊核材料非法販運,加強國際合作,才能締造普遍安全的世界。(鐘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