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至23日,中國海監東海總隊66船、49船組成編隊,奉命前往我國東海管轄海域展開定期維權執法行動,其間驅離日本保安廳調查船“昭洋”和“拓洋”號,發現日本偵察機7架次。《法制日報》記者隨中國海監66船參與了此次維權巡航執法行動。
2月18日下午,中國海監東海總隊66船和49船接到命令,從浙江省舟山市沈家門碼頭出發,前往我國東海管轄海域春曉油田、中日共同開發區一帶進行定期維權巡航執法行動。
2月19日18時20分,正在中國管轄海域執行巡航任務的海監66船,在距我東海春曉油氣田以東約20海裏處,發現一艘名為“SHOYO”的可疑船隻正在低速航行,且顯示其處於操作受限狀態,該船位於中國管轄海域之內,疑似正在進行調查作業。海監66船立即抵近該船(最近距離約0.3海裏),進一步確認其動態。
當時由於天色較暗,無法對目標船進行影像取證,船上指揮組指示執法人員立即向目標船喊話,詢問其動態。
執法人員經詢問獲悉確認,該船係隸屬日本海上保安廳的調查船“昭洋”號,正在執行調查任務。執法人員遂告知該船,此處是中國管轄海域,必須得到中國政府的許可才能進行調查作業。執法人員還多次向該船嚴正聲明,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中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未經中國政府批准,擅自在此海域作業屬於違法行為,要求“昭洋”號立即停止作業。
隨後目標船繼續向東南方向航行,海監66船立即對其跟蹤監視。期間,中國海監66船又發現日本海上保安廳“TAKUYO”(“拓洋”號)出現在附近海域,其航向航速變化不定,始終在“昭洋”號周邊海域活動。海監執法人員從“拓洋”號的動態分析,認為該船正在為進入中國管轄海域執行非法調查作業的“昭洋”號護航。隨後,海監66船保持對“昭洋”號、“拓洋”號編隊的跟蹤監視。
直至2月20日8時15分,目標船離開中國管轄海域。66船按照上級指示結束對其跟蹤監視,繼續執行定期維權巡航任務。
中國海監此次維權巡航執法行動期間,還在我國管轄海域發現日本偵查飛機7架次。
此外,中國海監66船還先後前往我國春曉和平湖海上油氣田進行監督執法,了解油田是否發現外籍船隻情況,並敦促油田遵守海洋環境保護法,避免油田開採時污染海洋環境。
中國海監此次驅離日本調查船是其巡航的又一次維權行動。據了解,自2006年起,經國務院批准,中國海監先後在東海、黃海、南海北部和南海南部的我國管轄海域開展定期維權巡航,並建立了全海域定期維權巡航制度。截至2010年12月,中國海監船舶累計執行定期維權巡航1668次,航程160萬海裏;出動海監飛機1944架次,航程約198萬公里;僅2010年發現各類涉嫌侵權違法行為400余起,對發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及時、有效的監管。
目前,中國海監在我國管轄海域以每天保持9艘以上海監執法船、4架以上海監飛機在海上執勤的頻率,對我國全部管轄海域進行了定期維權巡航執法。僅2007年至2010年,對外國軍事調查測量船在我管轄海域活動實施監管就達100余艘次。
在組織開展定期維權巡航執法的同時,中國海監還先後實施了多次專項維權執法行動。2006年,組織了東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專項護航;2007年,在南海海域開展了兩次專項執法行動;2008年,在南海南沙、中沙被侵佔島嶼巡航執法,釣魚島抵近巡航執法,並進行了奧運光纜巡護專項執法;2009年,開展了中國南海地質調查專項執法護航,南海東南部調查作業專項護航。
2010年,中國海監對我國在南海某海域實施的調查作業實施了專項護航,在春曉油田周邊海域進行了專項巡護執法,對南海開發海上現場作業組織了專項護航。例如,2010年6月至8月,中國海監組織19艘海監船、4架海監飛機,對我在南海某海域實施的調查作業實施了專項護航。護航過程中,中國海監護航編隊共攔截、驅離外方干擾船舶228艘次,對過往商船發出預警28次,勸離進入作業區的我國漁船12艘。9月,中國海監組織開展了東海油氣田專項維權執法行動,共發現外方各類目標28個,有效地維護了我海洋權益。
據了解,今年中國海監在全面實施定期維權巡航執法制度的前提下,將推進省級海監機構參與維權巡航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