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國網站報道,印度尼西亞外交部長納塔萊加瓦(Marty Natalegawa)5月4日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審議大會上宣佈,該國即將批准《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
《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籌備委員會執行秘書蒂博爾 托特(Tibor Toth )對印度尼西亞宣佈將很快批准該條約表示讚賞。《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于1996年9月10日在聯大獲得通過,旨在促進全面防止核武器擴散、促進核裁軍進程,從而增進國際和平與安全。各締約國承諾不進行、並且在其管轄或控制下的任何地方禁止和防止任何核武器試驗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締約國還承諾不導致、鼓勵或以任何方式參與進行任何核武器試驗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
按照規定,《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將在條約附件二中列出的所有44個裁軍談判會議成員國交存批准書之日起第180天生效。目前有182個國家簽署了這一條約,其中150多個國家已經批准,在《條約》附件二中列出的44個國家中還有8個國家尚未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