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月26日在荷蘭海牙拍攝的聯合國前南刑事法庭大樓外景。前南國際刑庭當天在海牙對前南聯盟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統米盧蒂諾維奇等六名高級領導人做出一審判決,米盧蒂諾維奇被判無罪。新華社記者武巍攝
新華網海牙2月26日電(記者謝棟風)設在荷蘭海牙的聯合國前南斯拉伕問題刑事法庭(簡稱前南刑庭)26日對原南聯盟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統米盧蒂諾維奇等6人參與1999年大規模迫害科索沃阿爾巴尼亞族人一案作出判決,判決米盧蒂諾維奇無罪獲釋。
來自英國的審判長伊恩 博諾米宣佈了判決結果。他説,在完成必要的手續後,現年66歲的米盧蒂諾維奇“將立即從前南刑庭釋放”,今後不再受審。
博諾米同時宣佈,原南聯盟政府副總理尼古拉 沙伊諾維奇等另外5人運用各自手中的權力,在對科索沃阿族人的“聯合犯罪行動中罪孽深重”。
除米盧蒂諾維奇被判無罪外,其他5人因反人類罪或戰爭罪分獲15年到22年不等的刑期。其中,沙伊諾維奇被判有期徒刑22年,原南聯盟軍隊總參謀長德拉戈柳布 奧伊達尼奇有期徒刑15年,原南聯盟軍隊將領弗拉迪米爾 拉扎雷維奇有期徒刑15年,原南聯盟軍隊將領內博伊沙 帕夫科維奇有期徒刑22年,原南聯盟警察部隊將領斯雷滕 盧基奇有期徒刑22年。
2月26日,設在荷蘭海牙的聯合國前南刑事法庭將在海牙對前南斯拉伕聯盟共和國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統米蘭 米盧蒂諾維奇等六名高級領導人做出一審判決。這是前南刑庭公佈的六名受審者出庭時的資料照片,拼合照片中上排左至右為米盧蒂諾維奇、前南聯盟副總理沙伊諾維奇,前南聯盟軍隊總參謀長奧伊達尼奇,下排左至右為前南聯盟軍隊高級將領帕夫科維奇、扎拉雷維奇,前南聯盟警察高級將領盧基奇。 新華社發(前南刑庭提供)
本案于2006年7月10日開始審判,2008年8月27日結束。起訴書指控6名嫌疑人與原南聯盟總統米洛舍維奇以及其他塞族官員一起在1999年對科索沃阿族和其他非塞族居民發動大規模迫害運動,企圖改變科索沃原有阿族居民佔多數的民族結構,以維持塞族對該省的控制,涉嫌犯下4項反人類罪和1項戰爭罪。
米盧蒂諾維奇于1997年至2002年期間擔任前南聯盟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統。米盧蒂諾維奇于2003年1月向海牙國際法庭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