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2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為了從明年起實現朝韓對話機制的制度化,韓國政府決定推進首先在首爾和平壤設立經濟合作代表部,進而將其升級為常駐代表部的方案。
此外,韓國政府還計劃推進法律上的改革,使朝韓離散親屬的韓方人士即使是在朝韓未實現統一的情況下,也可以向身在朝鮮的家屬分割財産,或遺留財産。
22日,韓國政府根據朝韓關係發展相關法律,將載有上述內容的“第一次朝韓關係發展基本計劃”提交到了國會。
韓國統一部介紹稱,“第一次朝韓關係發展基本計劃”制定了自2008年起的未來五年內朝韓關係的發展方向、目標及未來,並規定今後可以根據朝韓關係的具體發展情況和周邊政治局勢的巨大變化等,在必要時通過法律程式對該計劃進行修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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