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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稱曾對幼女實施性侵 警方展開調查(圖)

2016年11月10日 00:52:48  來源: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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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微博網友“人形舔舔機”在一條新聞下的留言引發軒然大波。

  11月4日14時52分,新浪微博賬號“中國警察網大案要案頻道”發佈一條新聞: 男子強姦16名幼少女, “零口供”仍被判死刑。網友提供的截圖顯示,11月5日19時15分,微博賬號“人形舔舔機”發佈評論:“我也就強姦過一個幼女,不值一提。”

  評論結尾,該網友還以挑釁口吻説道:“嘿嘿,你快報警。”這樣一條評論徹底引發網友眾怒。網友紛紛留言,質疑其“價值觀低下”,不少網友稱將舉報。

  下午,長江日報記者瀏覽“人形舔舔機”微博頁面,發現不少微博涉及幼女、援交等低俗話題。昨日,長江日報記者通過微博私信,嘗試與該網友取得聯繫,一直未獲回復。17時許,記者再次刷新微博,發現該賬號僅剩一條置頂微博,其他微博均已被刪除。

  置 頂微博顯示:“我為自己在微博上的不實不當言論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近日因為我自己的不實不當言論給很多網友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經公安機關的調查訓誡和 家長的批評教育,我對自己這種“逞口舌之快”違背道德底線的行為表示深深的後悔,向大家誠懇的道歉,對不起大家,並會引以為戒,希望大家原諒。

  該網友説法是否屬實?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昌警方獲悉,近日,該局接多名網友舉報,一微博名為“人形舔舔機”的男子自稱曾對幼女實施性侵犯罪。警方前晚已傳喚此人並對其開展調查。據查,此人為我市無業人員。

  目前,警方正對該男子展開調查,如查證其有違法犯罪事實,警方將依法對其追究法律責任,並及時公佈處理結果。

  此 外,記者獲悉,即便男子確屬“逞口舌之快”,仍可能受到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 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長江日報記者 劉智宇)

[責任編輯: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