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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網戀“高富帥”被騙162萬元

2016年10月12日 06:46:23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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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網戀“高富帥” 女子被騙百餘萬

  年近30的陳女士經營著一家公司,生活較為寬裕,但個人問題一直困擾著她。一次偶然的機會,陳女士與男子楊某在網上結識,併發展成戀人。楊某自稱經營著一家公司,儼然一副成功人士形象出現在陳女士面前。博取女方信任後,在短短半年多時間內,楊某就憑著花言巧語騙走了陳女士162余萬元。因涉嫌詐騙罪,昨天上午楊某在海淀法院受審。

  曾有詐騙前科 又因詐騙受審

  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楊某現年33歲,係福建泉州人,早在2008年就曾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本次楊某受審已經是“二進宮”了。據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12月至去年7月間,楊某在海澱區以誇大的身份資訊與被害人陳女士建立男女朋友關係後,以治病、還高利貸為由分多次騙取陳女士共計162萬餘元。其間,楊某退還陳女士7萬元。公訴機關認為,已經構成詐騙罪。

  昨天上午,該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對於公訴機關起訴的事實和罪名,楊某稱對其犯詐騙罪不持異議,僅表示對騙取陳女士錢款的數額不完全認同。“沒有那麼多,我覺得比162萬少一些。”楊某説。

  網聊成戀人 自稱曾是警察

  據被害人陳女士在公安機關陳述稱,2014年年底,她在微信上認識一個網名叫做David的男子,二人在網上聊了一個月左右,陳女士便對David産生了好感。David告訴陳女士自己姓楊,曾在廈門當過警察,但因一次抓捕時候被逃犯用槍打傷了,之後辭職下海經商開了一家公司。

  “他拍了公司很多照片給我看,還在微信上給我發過他曾經的持槍證和槍的照片,我就對他更信任了。”陳女士説,2014年11月她與楊某第一次在北京見面,此後又陸陸續續見過幾次面,其間楊某就以出差忘帶錢為由從陳女士手裏“借”過1萬元,被愛情衝昏頭腦的陳女士也未有懷疑。一個月後,二人正式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

  “一次我們去王府井吃飯,他還説飯店後面那棟寫字樓的7層就是他的公司。”陳女士稱,此後楊某開始頻繁向她要錢。“先是説他在外面欠了錢,要還高利貸,後來又説他咳血了,需要錢去看病。”在半年多的時間裏,陳女士竟先後多次匯給楊某160余萬元。

  冷靜下來後,陳女士感覺自己上當受騙,到派出所報了警。

  實則無業遊民 騙錢用來還債

  根據公訴機關調查發現,楊某壓根不是警察,也沒開辦過任何公司,就連一份正經工作也沒有。庭上,楊某否認其曾説過自己是警察,為此公訴人出具了他與陳女士的微信聊天記錄予以反駁。楊某對此卻辯稱:“我説自己是警察,那只是開玩笑。持槍證和槍的照片,我也是從朋友圈看到後轉給她的。”而對於曾以咳血看病為由向陳女士借錢一事,楊某則稱,其實當時他只是有些嗓子疼,沒説的那麼嚴重。

  “不過我確實是做生意的,後來投資失敗,欠了別人好多錢。”楊某説,陳女士給他的錢,大部分均已用來償還外債。對於楊某的這種説法,公訴機關曾進行核實,不過始終未能與楊某口中的那位“債主”取得聯繫。

  昨天法院未宣判此案。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