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山東臨沂徐玉玉電信詐騙案的頭號嫌犯陳文輝落網。截至目前,此案的六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已有5人落網,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鄭賢聰還在逃,公安部已發佈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
據福建省安溪縣白瀨鄉下鎮村村委會一名工作人員透露,27日泉州警方曾到陳文輝家中做動員工作,讓家裏人聯繫陳文輝,勸其投案自首。
陳文輝的堂哥表示,今年22歲的陳文輝已經有兩個兒子,大的3歲,小的才幾個月。他和女方還沒有領結婚證,家裏人只知道他在外面廠裏打工,不知道他從事電信詐騙活動。
陳文輝的堂哥27日對媒體稱,家裏人和親戚看到新聞後都很震驚,也在想方設法找陳文輝,希望找到之後能帶他投案自首。
陳文輝家人對媒體稱,陳文輝是今年過完春節後離家的,家人問過他去外面做什麼工作,陳文輝只説在廠子裏上班,工作上的事情也很少與家人溝通。
陳文輝初中輟學,家裏兩個姐姐都已嫁人,全家依靠父母種茶葉為生。
文/見習記者 張艷艷 張香梅
調查
嫌犯黃進春曾因欠信用卡5萬元被起訴
山東臨沂羅莊區高都街道18歲女孩徐玉玉,在被詐騙電話騙走上大學的費用9900元後心臟驟停身亡。警方查明此案為犯罪嫌疑人陳文輝、鄭金鋒、陳福地、熊超、鄭賢聰、黃進春等人所為。
北青報記者發現,此案嫌疑人中的黃進春,2013年時曾經因為使用信用卡沒有還清5.24余萬元被銀行起訴到法院,並被法院列入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但因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産,執行程式終結。
黃進春今年35歲,是福建省安溪縣湖頭鎮人。2009年1月7日,黃進春向光大銀行申請辦理了一張信用卡,截至2013年9月23日,黃進春使用信用卡後沒有還清本金人民幣52481.33元及各項費用。後經信用卡中心多次催收,黃進春仍不歸還。
光大銀行隨即將黃進春告上法庭,本案2013年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開庭,黃進春沒有做出答辯,沒有參加法院庭審,也沒有向法院提供證據材料。
法院認為,銀行與黃進春之間形成的銀行卡服務合同關係,其內容不違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應屬有效民事合同關係。黃進春在享受到銀行提供相關金融服務後,應當按期歸還透支本金、利息、滯納金,並支付相關費用。
法院最終做出一審判決,判定黃進春償還銀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欠款本金52481.33元,利息3566.87元,滯納金4950.68元,並承擔556元案件受理費和500元公告費。
黃進春收到判決書後依然不理會,欠信用卡的錢也不還。到了2015年,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但法院在強制執行中發現,黃進春沒有個人存款,也沒有車輛、房産等可供執行的財産,由於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也不能提供黃進春的財産線索,最後執行程式只能終結。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相關
山東公安:電信詐騙一律立為刑案
山東省公安廳27日通報,將進一步完善受立案機制,接到電信詐騙警情和群眾報案,第一時間錄入資訊,經初步審查後,一律立為刑事案件偵辦。
山東省公安廳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加大電信詐騙案件偵辦力度,多警種合成作戰,重大案件局長挂帥,集中優勢警力,儘快偵破。
山東公安還要求反詐騙中心實行24小時快速響應,開展資金查詢止付。同時深入推進社會化宣傳,及時向群眾通報新型詐騙犯罪手法,並針對學生、中老年人等開展專項防範知識培訓,減少案件發生。
文/新華社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