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丈夫及其家人發生矛盾,便拿自己不滿十個月的兒子出氣將其捂死。近日,經河北省張家口市下花園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建紅有期徒刑十二年。
李建紅的丈夫在孩子出生不久後便外出打工,她一直在其婆婆家居住。但在生活中,李建紅經常與婆婆發生矛盾,丈夫知道後非但沒有從中調和,還經常跟母親一起對李建紅進行辱罵。隨著矛盾越積越深,李建紅對丈夫及其家人的怨恨也逐漸增加,而她竟然將這份怨恨轉嫁到了自己的親生兒子身上,連續多日不給孩子喂奶。2015年9月的一天淩晨,連續4天未進食的孩子因饑餓哭鬧不止,李建紅便將小褥子蓋在孩子頭上,用枕頭壓住並將其反鎖屋內。
早晨李建紅睡醒後,開門進屋發現孩子已經死亡。經鑒定,孩子係窒息死亡。(宗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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