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女孩要結婚,其母親向男方要禮金2.5斤(百元大鈔)。昨天(29日),嫁女按年齡要結婚禮金的消息在駐馬店市大街小巷傳開,成為當地市民的熱門話題。不少市民表示,這樣討要結婚禮金的方式,不是“嫁女兒”,而是在“賣女兒”。
居住在駐馬店市客運東站旁郭女士的兒子做建材生意,兩年前經人介紹與女孩小紅(化名)相戀。郭女士為兒子購買了一套新房。在小紅母親生病後,郭女士支付了1萬多元的醫療費。不久前,小紅懷上了孩子,郭女士就催促兒子挑選一個好日子結婚。最後商定,婚禮定在2月27日舉辦。
但就在籌辦結婚事宜時,郭女士與親家母在彩禮多少上産生分歧。原因是親家母竟要求論斤稱禮金。親家母説,女兒今年25歲了,男方需一次性支付2.5斤百元紙幣。郭女士測量後發現,一捆1萬元的百元鈔票只有二兩多,也就是説,論斤稱的話,2.5斤百元紙幣至少需要13萬元。郭女士被這事噎得説不出話來。但親家母絲毫沒有妥協的意思,還放話説,不給的話,不僅婚禮不用操辦了,小紅肚子裏的孩子也別要了。
眼看婚期就到了,郭女士心急如焚,數次協商後,親家母最終答應不再論斤要彩禮錢,但需一次性收取10萬元的“改口費”(女孩結婚當天改口喊男友父母“爸爸”、“媽媽”)。由於小兩口也沒反對,在交齊了10萬元彩禮錢後,婚禮才在2月27日如期舉行。
按女孩年齡論斤要彩禮的事傳開後,成為當地街談巷議的熱門話題。而當事人郭女士也認為,現在年輕人的婚姻,如果這樣被金錢所主宰,那“新房、彩禮、嫁粧”等,肯定會成為擋在孩子們面前的一道坎。而彩禮方面的負重,也會成為他們婚姻幸福的絆腳石,而這些準新郎、準新娘,從一開始也就會在心裏背上包袱,造成他們今後心理上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