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上平白多了15萬元後……
“也許對方正在千方百計地找我呢!”張斌決定“主動出擊”,並通過銀行、電視臺找到失主
“您尾號 賬戶于03月09日完成活期轉入交易,金額153800.00。”
當你手機上忽然收到一條短信,告知你的銀行卡上平白無故多了15萬元,你會是什麼心情?接下來你又會怎麼做呢?
家住北碚的張斌最近就遇到這樣一件事……
卡上多15萬,“也許對方正想法找我呢”
這個故事,就發生在重慶,我們身邊。
他叫張斌,32歲,在鎮上開了一家銷售通訊器材的門市,生意還算過得去。
1月27日上午,張斌到北碚城區去進貨,在開車回來的路上,手機上收到一條短信。打開一看,是他在農行重慶分行開通的手機短信提示業務,提醒有一筆款到賬。由於平時業務上的往來,一些客戶直接往張斌的賬戶上打款是常有的事,起初沒太在意。
第一眼看到這條短信時,張斌以為是15380元。但是再一看顯示的賬戶餘額的“十萬位”上數字竟然是個3。他清楚地記得,自己的賬戶上原本只有20萬零幾十塊錢,多了1萬多元,不可能就變成了30多萬。他再仔細一瞅,哪是15380元嘛,後面明明還多了個零。
張斌不禁倒吸一口涼氣。“一定是有人打錯了賬戶!”
面對這飛來橫財,張斌與銀行取得聯繫,搜尋失主。他搜尋到這筆款是從農行長壽支行桃花分理處匯來的,匯款人名叫“李俊蘭”。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資訊。面對陌生的名字和陌生的匯款地址,張斌再次確信是有人打錯了。
考慮到對方有可能匯錯後還不知情,或是發現了卻不知道匯給了誰,“也許對方正在千方百計地找我呢!”想到這裡,張斌決定自己“主動出擊”。
可怎麼個找法?張斌和母親商量。母親周道蓮建議,請重慶電視臺幫忙,將這一消息發佈出去。張斌照做了。
失主4天后才發現,“感謝他能主動找我”
1月31日上午,有人給張斌打電話,聲音十分焦急,稱她就是“李俊蘭”。
當天下午2點多,李俊蘭和侄女駱凱乘車從長壽區趕到北碚區童家溪鎮,與張斌碰面。李俊蘭説,她是做建材生意的。1月27日那天,她和侄女來到長壽區當地農業銀行準備將一筆用於生意結算的15萬多元資金進行轉賬,但由於一時疏忽大意,在填寫賬號時沒有經過仔細核對,把對方的銀行賬號寫錯,不慎將這筆鉅款轉到了張斌賬上。
事發後,她們竟渾然不知,是李俊蘭的朋友看到電視後,通知她們,才知道款打錯了。她們立即根據電視上留的聯繫方式找到張斌。與張斌電話接通後,李俊蘭終於長舒了一口氣。
通過對方提供的匯款單以及身份證這些資料,張斌確認對方就是失主。當天下午,這筆打錯的款經過4天的“曆險”終於完璧歸趙。
由於當時已經是臘月二十八,臨近過年,還有很多事要忙,李俊蘭匆匆道謝後回家了。2月23日,她特地委託侄女駱凱又專程從長壽區趕到北碚區童家溪鎮親自將一面寫有“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錦旗送到張斌手中,再次表示感謝。
失主李俊蘭的侄女駱凱説:“當得知錢錯打到他(張斌)的賬戶上時,雖然是他當時主動在電視上登新聞找的我們,但來北碚之前,心頭還是很慌,怕錢收不回來,也怕對方提出一些難以辦到的附加條件。見面後,才知道當時的顧慮是多餘的。這家人真的是好人,什麼條件也沒提,很爽快地就將這筆錢還給了我們。”
退還鉅款後的生活:顧客是原來一倍多
如今,“張斌主動退還鉅款”的消息像長了翅膀一樣傳開了。許多附近鎮街上的居民也都慕名而來,特地趕到張斌的小店,想看看這個拾金不昧、講求誠信的小夥子是何許人也。
誠信是一張最好的名片。許多人聽説了張斌的事跡後,都樂意到店裏買手機或是給手機繳費。劉蘭女士是童家溪鎮上的居民。以往,她給手機充值都是遇到哪個店就進哪個店去充。而現在,她經常到張斌的店裏買手機的零配件,或是給手機繳費。她説:“一個面對15萬鉅款不動心的人,在他這裡買東西,我放心。”
張斌介紹,以往自己開的這個店每天的客流量約三四十人,每月經營的純利潤約七八千元,而這件事後,店裏忽然一下子“鬧熱”了很多。每天到府的顧客多了,是原來的一倍多。有的人一見他就問:“你是不是退還15萬塊錢的那個人?”張斌算了一下,上個月的純利潤有1萬多元,比原來增加了二三千元。
張斌母親》》
曾兩獲“好市民”,這次協助兒子找失主
現年32歲的張斌是家中的獨子,目前還沒結婚。父母都是當地的農民。母親平時在鎮上擺個小攤做小本生意,同時也是鎮上的交通義務協管員。
談到張斌的母親,鎮上的居民們説,那也是個樂於助人的人,這次她又協助兒子找到失主。
張斌的母親周道蓮54歲,已連續兩年獲得“童家溪鎮好市民”榮譽稱號。魏鎮長説,全鎮有27000多人口。每年“童家溪鎮好市民”只有10個名額。
失主李俊蘭聞聽此事後説道:“難怪!有其母必有其子!這樣的母親才能培養出這樣拾金不昧的好兒子。”
法律常識》》
匯款時最好再核實一遍
如果你真的匯錯了賬號
可到法院申請
訴前財産保全
現實生活中,經濟往來越來越頻繁,經常要轉賬、匯款。如果一不小心,輸錯卡號,結果把錢匯給陌生人,那該怎麼辦呢?
重慶紅岩律師事務所許紅光律師昨天建議,趕緊找銀行問對方的資訊以便聯繫。但一般情況下,銀行有替客戶保密的義務,不能隨便透露客戶資訊。找不到收款方或是找到了收款方,而對方堅決不認賬,又該怎麼辦呢?這時候,不妨採用“訴前財産保全”的方法,但需要法院與銀行相互配合。
失主可以首先到當地法院去申請“訴前保全”,並提供相應擔保,要求凍結匯到陌生人卡上的錢款。
法院對失主的申請及提供的證據、擔保的物品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立案條件,就作出裁定書,裁定書經法院院長簽批後,法院承辦人員帶著裁定書與失主一起到銀行,辦好銀行賬戶的凍結手續。
根據法律規定,“訴前保全”後15天內,申請人必須提出對被申請人的起訴。接下來,申請人就可以把被申請人告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對方退回匯錯的錢款。
但是,許律師坦言,這一系列程式實行起來相當麻煩。對當事人而言,可謂費時又費力。像這種收款方急人所急,主動尋找失主,為失主節約了人力、物力、時間,可謂十分難得。 (伊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