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裏兩個人懷疑我死了,把我從車裏扔了出去。”昨天上午,昏迷多天的被撞者袁平病情恢復穩定。她回憶稱,去年12月29日,一輛小轎車將她撞倒,在路人的譴責下,肇事司機欲將其送醫,途中司機懷疑其死亡,停車後將其扔到路邊,隨後駕車逃逸。丈夫無法忍受妻子的遭遇,網上發帖懸賞萬元尋找肇事者。昨晚,大興交警部門表示,事發區域無監控,正全力尋找肇事司機。
歸途被撞送醫被棄
據袁平的丈夫郭兵介紹,去年12月29日晚6點左右,在京開高速梨花橋輔路東側約100米處,妻子駕駛一輛電瓶車由南向北正常行駛,不幸被後方一輛小轎車撞倒,該過程中,妻子的頭部與車門碰撞,“沒戴頭盔,妻子當時就暈了”。事發後,肇事司機下車查看,在路人的譴責下,司機將妻子拖到車上,並將電瓶車殘骸放到後備廂內,駕車離去。
“我接到警察的電話,説妻子被撞後被棄路邊了”,郭兵説,他趕到被棄地點,妻子正蹲在路邊,已記不清事發經過,連稱“頭痛”,郭兵檢查發現,妻子腦袋上有“兩個鵝蛋大的鼓包”,其電瓶車和物品也不見了。隨後,急救車趕到,將妻子送往醫院救治。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現場,事發道路為機非混合車道。路邊加油站的員工回憶稱,事發當晚,一輛轎車將袁平撞倒,“天太黑,看外觀是輛捷達車,灰黑色的”,肇事司機查看後,欲返回車內逃跑,路邊多人見狀,紛紛上前告知司機帶傷者去醫院,“當時有好多人在罵司機素質低,他自己也覺得羞愧”,在他人的譴責下,司機載著袁平離開。
昏迷多日病情好轉
昨天下午,首都醫科大學大興醫院內,袁平平靜地躺在病床上,其表面並無外傷。醫生稱,袁平病情較危重,已不間斷昏迷6天,每次甦醒片刻便再次昏迷,上午的病情好轉,相對穩定。
“他們懷疑我死了,就把我扔下了車。”袁平回憶説,司機為男性,副駕駛為女性,車離開事發地後,她躺在後排座上,隱約聽到車內兩人的對話,男的對女的説,“她(袁平)是不是快不行了?要不扔下車吧”,女子錶示同意。
袁平説,司機將車停下,兩人下車將她拖出車內,丟棄在路邊,隨後,兩人還將電瓶車和袁平的隨身物品扔進路邊的排水渠,急忙駕車逃離現場。
事發後不久,袁平恢復意識,此時,警車趕到,立即聯繫了家屬,袁平隨即被送醫。
醫生稱,袁平屬顱內出血,頭部血腫,但考慮到她年齡較輕,不建議做開顱手術,只能留院繼續觀察,是否會留後遺症,還需看其恢復情況。
大興區交警部門表示,肇事車輛應與路邊護欄發生剮蹭,車右側可能有損傷,但因事發區域無攝像頭,只能通過路人提供有效線索。目前交警已在事發現場周圍張貼告示,尋找目擊者,望知情者速與事故科或家屬聯繫。
網友聲討肇事司機
昨天,一則名為“尋找喪盡天良肇事司機”的帖子在微博上轉發,發帖人郭兵稱,要懸賞1萬元尋找肇事者。截至昨晚7點,該條微博已被轉載萬餘次,多數網友對司機行為表示譴責。
有網友稱,肇事者單憑外表判斷傷者死活,並將其拋到路邊,很可能耽誤治療時間。也有網友認為,司機故意將傷者隨身物品拋入溝內,致使傷者與家屬無法聯繫,“其實這事不算大,但司機的做法令大家無法忍受,希望儘快找出肇事者”,一名網友説。
-律師説法
中途拋棄屬肇事逃逸
京華律師事務所劉宏輝律師稱,如果當事人描述的情況屬實,肇事司機在撞人後,對於受害人或受損財物未做必要的搶救或處理,甚至將受害者遺棄,或將其隱藏,或拋于野外,隨後逃逸,當中均存在故意行為,均會定性為交通肇事逃逸罪。
若傷者因此死亡,會定性為故意殺人罪。若傷者得救,則還按交通肇事逃逸罪處理。劉律師認為,該案例中,肇事車撞人逃逸和救人後中途拋棄,兩種情況並無區別,均應屬交通肇事逃逸罪。 (韓大鵬 穆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