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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因未婚先育被拒錄為公務員

時間:2010-10-28 08:59   來源:新華網

  在2005年結束西部志願者計劃後,江蘇泰興人小陳(化名)來到蘇州工作,並開始參加江蘇省公務員考試。今年,他第五次參考,接連通過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就在他辭掉原工作的當口,卻因未婚先育被認為違反計生條例,因政審不合格被拒錄。

  政審不合格未被錄取

  今年3月,小陳參加公務員考試報考的是泰興市某鄉鎮的一個崗位。“筆試出成績時,我就感覺這次考試特別‘傳奇’。”小陳稱他報考的職位僅招一人,按1:3的比例面試,而小陳筆試成績第四。“第一名成績非常好,但資格審查時發現不是大學生志願服務計劃的,所以被刷掉。”小陳隨後替補進入6月19日的面試名單。7月10日,他接到泰州市人事局的電話,稱第一名自動放棄,他再次成功替補。9月中旬,小陳順利通過體檢的名單在網上公示。隨後他遞交了辭職報告,打算休息一段時間就去鎮上做公務員。

  9月13日,被錄用的公務員名單在網上公示,小陳意外地發現沒有自己的名字。這期間,小陳一直給泰州市以及泰興市的有關部門打電話,自己也托關係到處打聽,最後得到的消息是:自己因為違反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政審不合格,所以不被錄取。

  未婚先育違反條例

  小陳説,未婚先育也是有著迫不得已的苦衷:2003年大學畢業後,他作為赴西部貧困地區從事志願服務的畢業生,來到了陜西銅川市某鎮政府辦公室,做起了副鎮長助理。小陳現在的妻子小宋(化名)就是陜西銅川本地人,當時在鎮政府隔壁的中學做老師。兩人談起戀愛,後來為了愛情私奔回到小陳的老家江蘇。

  回江蘇後,小陳的父母催促兒子儘快把婚結了,可小宋聯繫家人時,她的父母卻還生女兒的氣,堅決不同意這門親事。到2006年5月,小宋發現自己懷孕了,兩人再次把結婚提上日程,並在當年國慶節辦了婚禮,但女方的父母沒有來。小陳説,因為岳父一直沒給戶口本,導致他遲遲沒法辦理結婚證。

  2007年1月13日,孩子出生,小宋硬著頭皮告訴老家父母自己的情況。當知道女兒已經有了孩子,小宋的父母這才把戶口本郵寄過來。2007年2月16日,二人才補辦了結婚證。

  曾有類似拒錄先例

  “我不服氣,就給相關部門打電話。”小陳得到的回復是他違反了《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方質問小陳:“作為準公務員,你應該知道你的行為違反了哪些法律條例,如果你不知道的話,那就不具備做公務員的條件。”

  他開始去網上搜索政審到底需要什麼條件,卻意外發現了另一個相同案例,對方是個叫王瑩的女報考者,她去年參加江蘇公務員考試,在最後的政審中卻因先育後婚被淘汰。

  根據江蘇省公務員的考試要求,對應考人員的政審要求中有一款是“不能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而小陳和之前的王瑩被認定政審不合格,原因就在此。

  前日,記者致電泰州市人事局,被告知小陳所報考職位屬組織部管,建議採訪組織部。記者聯繫到泰興市委組織部時,一位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沒領結婚證就先生了孩子,這本身就是違反了計劃生育條例,違反這個條件要一票否決的,所以最後他政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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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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