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制觀念的淡薄,表兄妹過了18年的“夫妻”生活。成都商報記者昨日獲悉,閬中市河溪法庭日前判決宣告黎某與“丈夫”張某婚姻無效。
原來黎某之母與張某之母系親姐妹,感情較好,她們的兒女從小也是青梅竹馬,相識較深,為親上加親,在親朋好友的撮合下,沒有多少法律常識的兩家人一拍即合,1992年7月,黎某和張某這對表兄妹登記結為夫妻。婚後不久,二人生育了一兒一女。1998年,黎某和張某外出務工以補貼家用,誰知丈夫張某嫌打工賺錢來得慢,經不住狐朋狗友的蠱惑,幹起了偷雞摸狗的營生。2000年10月,張某更是變本加厲竟然和“小三”在自己家中幽會。從2004年起,張某更是拋妻離子不知去向。此時的黎某已對丈夫心灰意冷,但看在孩子和親戚的面子上,她選擇了沉默。
今年5月,黎某在一次諮詢律師時,才得知自己這18年的夫妻婚姻竟是無效的,於是,她選擇向法院起訴離婚,以求早日解除這令人尷尬的婚姻。
法院認為,原、被告的婚姻雖係自願登記結婚,但雙方是表兄妹關係,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其婚姻關係應當自始無效,原、被告的婚姻關係應當依法予以解除。同時,法院認為,原、被告雖被依法宣告婚姻無效,但二人同居期間生育的子女享有的合法權利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因兩小孩長期隨原告生活,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願意隨原告生活,且被告至今下落不明,原告主張二子女隨其生活的訴訟請求得到法院的支援,被告應當給付兩小孩撫養費。與此同時,法院還向當地婚姻登記機關送達了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書。(李爽 黃登武 記者 蔡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