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葉 繪
因為房屋産權過戶糾紛,王某某授意李某和陳某某到某銀行機房頂部用大鑽頭打洞,導致房屋頂部漏水,價值十萬餘元的機器設備都被毀掉,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三十余萬。昨天,王某某等三人站在了南京下關法院的被告人席上。出人意料的是,銀行方面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提出,因為王某某等人的行為造成其營業損失,所以要求王某某等人賠償712萬餘元,因律師表達錯了意思,該案審到中午11點時,又重新按普通程式審理,導致該案一直拖到下午才結束,且沒有當庭判決。
年近六旬的王某某文化不高,曾因賭博兩次被判刑。後來他做起了生意,現在他已經身家上億了。這次他犯事的時候,他的身份是某玻璃鋼製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罪名不是他常犯的賭博,而是涉嫌故意毀壞財物。
今年3月24日淩晨12:30左右,兩個黑影出現在了某銀行鼓樓支行位於定淮門某號二樓的機房樓頂,這個樓頂是個平臺,比較適合幹活。兩個黑影上去之後,取出電鑽,在樓頂起勁鑽開了。這兩個黑影,就是該案的另兩名當事人李某和陳某某。他們在樓頂打鑽的目的,不是修房子,而是要把樓板鑽穿,讓房子漏水。當然,此舉並非他們本意,他們是在老闆王某某的授意下做這事的,目的是幫王某某泄憤。
王某某跟銀行結下樑子,始於2006年11月至2007年7月間。當時,王某某先後以簽訂協議與補充協議的方式,向某銀行南京鼓樓支行出售他公司位於定淮門大街某號二樓的門面房。協議簽了之後,房價漲了,王某某要求銀行加價買房,否則不辦過戶,銀行不願意,王某某便拒不配合辦理過戶,被銀行告到了下關法院。王某某遂對某銀行心生不滿,想出這個辦法來報復。雖然做了壞事,但王某某還挺有理,他認為,房子的産權還在自己這邊,在自己的地方想怎麼幹就怎麼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