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男友見女友家長,租來小轎車擺闊,女友家長悄悄複印下其身份證一查,發現了破綻,強烈反對交往。眼看戀情就要告吹,男友急了,持電棍擊打女友並強行與她發生關係,還拍裸照威脅“分手就讓你一夜成名”,女友無奈報警。昨日,江西男子林某被警方以涉嫌強姦罪逮捕。
晉江女子小花(化名),今年24歲,半年前,通過QQ聊天,結識了大她2歲的江西男子林某。林某是名保安,在泉州市區一酒店工作,兩人很快發展為現實中的戀人。
要見女方家長,林某特地花錢租了輛小轎車,風光地開到女友的父母面前,還説車子是自己買的。
小花的父親見林某談吐間顯露出不踏實的跡象,又見他是外地人,便悄悄將他的身份證複印下來,再託人一查,發現林某只是個保安,覺得他靠不住,擔心女兒被騙,便反對這場戀情。
熱戀中的小花,依然和林某保持交往,交往近半年後,小花發現男友粗暴,時常動手打她,便多次提出分手,但都遭到反對。
8月29日晚,林某下班後,雇車趕到晉江找小花,小花再次將父母反對的事説了,結果挨了兩巴掌。接著,男友亮出電棍,將小花帶到石獅湖濱金曾一路的一處小旅館。
在旅館房間裏,林某要小花脫掉衣服,小花不肯,林某又亮出電棍,被嚇到的小花跳了起來,膝蓋被電擊中。小花説,被電擊後,她很害怕,知道再反抗也沒用,便在極其不願意的情況下,脫光了衣服,和林某發生了關係。
林某還掏出手機,拍下裸照,並威脅説,如果分手就把裸照發到小花的村裏和她的同事手機裏,讓小花“一夜成名”。
次日,小花回到家後,家人知道了前一天的遭遇,便立即帶她報了警。第二天,林某即被警方抓獲。
辦案民警説,小花臉上有被抓傷的痕跡,腿上有被電擊的痕跡,經鑒定傷情為輕微傷,由於林某使用了暴力,違背了婦女意志而強行發生性關係,因此定性為強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