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産婦今年7月疑因未給助産士足夠的紅包遭到報復,生産完後肛門被助産士縫上,由於助産士和産婦屬各執一詞,這一事件也被媒體稱為暫無結果的“縫肛”事件。目前,事件有新進展,日前,深圳市羅湖公安分局公示的法醫鑒定顯示,産婦林某萍的肛門處可見“黑色絲線縫扎”,縫扎代表用針,這也推翻了助産士張某榮之前所稱“以人格擔保未動過針”的説法。此外,記者通過對比法醫鑒定結果和産婦林某萍的病歷,發現還有不為人知的內幕。
鑒定結果認定有縫扎
昨日,“縫肛”事件被侵害人林某萍的丈夫陳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深圳市羅湖公安分局鑒定意見告知書原件,這份告知書正上方寫明為“深公羅(黃貝)行鑒定字(2010)第1207號”,是發給被侵害人林某萍的,正文為“我局指派/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對林某萍進行了損傷檢驗鑒定,鑒定意見是林某萍肛門周圍見環狀痔脫出,水腫;脫出物在9點位,可見黑絲線縫扎,肛門周圍皮膚未檢見損傷痕。”
該告知書第二段告知,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公安機關審查批准後,進行重新鑒定。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告知書落款為深圳市公安局黃貝派出所,且有其印章。被侵害人林某萍的丈夫陳先生代表其簽收了此告知書。日期為2010年8月12日。
記者通過黃貝派出所了解到,該派出所確實曾給陳先生發過告知書,告知書內容真實。羅湖公安分局相關人士向記者確認,這份告知書實際就相當於法醫鑒定結果,因為內容就是根據法醫鑒定作出的。這份告知書的內容真實有效權威,就是代表法醫鑒定的內容。
據了解,8月5日,警方委託羅湖中醫院給林某萍驗傷,羅湖中醫院的法醫因情況複雜未出具鑒定結果,後羅湖公安分局多名法醫和羅湖中醫院法醫再次聯合對林某萍傷勢作出鑒定,遂形成上述結論。
據陳先生介紹,民警交給其的只是簡單直白的鑒定結論,具體的傷情鑒定,還配有照片,且關於肛門位置的2點、5點、6點、9點位置都作出了説明和拍照,他只能粗略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