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馮武炎拿著見義勇為申請書前往湘潭縣政法委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希望能為自己的父親馮和平申報見義勇為,湘潭縣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翁建培拒絕了他的申請。
6月24日,在湘潭縣石潭鎮抗洪救災中,馮和平救出一名83歲的老人羅靜屏,在返回營救自己母親的過程中被洪水沖走失蹤,至今沒有消息。
馮武炎在申請書中寫道:在石潭鎮宣傳委員王杏元的安排下,馮和平等3人組成救援小組,在洪流中救出了83歲的老人羅靜屏。3人返回營救馮和平的母親時,途中洪水湍急,經過一番週折,3人被迫駕空船返回。他們向王杏元反映情況,王對馮和平説:“被困的是你母親,你不去救誰去救!”馮和平、馮武炎等3人另外組成搜救小組,換船後再次衝入洪水中,不料撞上一個樹樁,3人落入水中,馮武炎和另外一人僥倖逃生,馮和平被沖走後失蹤。
翁建培看過申請書後表示,馮和平的行為不屬於見義勇為。翁建培翻開《湖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指著第五條説:“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的人員,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産安全,依法實施的下列行為,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翁建培説,馮和平是政府部門組織的抗洪救災人員,與“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的人員”這一條件不符,因此不能算作見義勇為。
記者向翁建培提出,在石潭鎮政府向湘潭縣政府提交的情況彙報中,石潭鎮政府認為“馮和平同志的失蹤是天災所致的意外事件,政府不存在賠償責任,但是出於以人為本的原則和馮家實際情況可以給予一定救助”。由此可見,石潭鎮政府並不認為馮和平是政府組織的救災人員。
翁建培表示,石潭鎮黨委副書記朱廣武曾向其諮詢馮和平的行為是否屬於見義勇為,當時他就回答不屬於見義勇為。翁建培堅持稱,從馮武炎的申請書來看,馮和平是政府部門組織的救災人員,因此拒絕了見義勇為申請。
昨日下午,朱廣武在電話中向記者表示,只有救援船隻的船主是政府組織的救災人員,船上其他人不是政府組織的。朱廣武堅持認為馮和平不屬於見義勇為,其理由是:雖然馮和平先救出了羅靜屏,但當時的主動權掌握在船主手中,救羅靜屏並非馮和平的主觀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