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17歲女孩姚曉華(化名)挨了父親一巴掌後離家出走。7天后,心急如焚的父親姚文(化名)為“逼”警方儘快幫他找回女兒,竟然自己扮起了“綁匪”,他在3天內換了兩張手機卡,給自己老婆的小靈通發了3條“綁架短信”,然後拿著自己發的短信到派出所逼著警方“破案”。
大嶺山警方接到報案後馬上成立了專案組進行偵查。調查中,細心的民警發現雖然“綁匪”發的短信“很兇很暴力”,但是姚文卻並不特別緊張。5月 11日,民警在尋找姚曉華的同時,識破了姚文報假警的行為。當晚,警方在東城找回了姚曉華,姚文也為自己的荒唐行為付出了代價——被警方行政拘留。
事發:一個耳光打走女兒
姚文是江西人,一家3口都在大嶺山工作生活。姚文的女兒姚曉華今年已經17歲,在大嶺山一家學校讀初二,女兒比較貪玩,成績也不是很好,而姚文對女兒的要求一直很嚴格,父女倆的關係不是很好。
5月3日,父女倆因為一些瑣事發生爭執,姚文一氣之下打了女兒一個耳光,姚曉華摔門出走。
姚曉華這一走兩天兩夜都不見蹤影,5月5日下午,姚文再也坐不住了,心急如焚的他來到了大嶺山公安分局馬蹄崗派出所報案,而他卻向警方隱瞞了 “打耳光”這件事。
接到姚文的報警後,馬蹄崗派出所立即組織全所警力在姚曉華的居住地和所在學校展開走訪調查。
連編3條“綁架短信”欺騙警察
第一條:
“拿五萬到加油站等電話”
5月10日,距姚文報警已經5天,雖然警方一直在尋找姚曉華的下落,可還沒有結果。急昏了頭的姚文想到了一個荒唐的想法:製造綁架假像,逼警方全力為其找女兒。
姚文先在大嶺山某手機維修中心買了一個手機卡,5月10日淩晨4時,他編寫了第一條“綁架短信”,發到他老婆的小靈通上:“姚曉華媽媽,你女兒在我們這裡,不許報警,否則就永遠見不到她……不許報警,明天中午十二點拿五萬元到顏屋加油站等電話,如果你找警察就全部死,不要亂來,等電話。”
5月10日一早,姚文拿著妻子的小靈通到派出所報案,“我女兒被綁架了!”看到這條十分逼真的短信後,大嶺山分局領導立即抽調刑警協助派出所偵查此案。
第二條:
“如果報警就搞死你女兒”
姚文看到自己編造的“綁架短信”一下子引起了公安機關的重視,於是“趁熱打鐵”。
5月10日晚上9時,他用同一張手機卡再次編寫短信發給妻子:“你十二點沒有來到,我們等了二個小時。你媽的今晚二點把錢送到楊屋加油站的廁所間就沒有事了,不許報警,如果報警就搞死你女兒……”
當晚,姚文拿著小靈通到派出所給警方看這條資訊,再次向警方施加壓力。
第三條:
“你敢報警就試一下”
5月11日上午9時30分,姚文在大嶺山鎮新塘村某手機維修店買了另一個手機卡,再編“綁架短信”:“媽的雜種,你不講信用,昨夜叫你把錢送到楊屋油站廁所裏,我們等兩個小時沒有送到,今天下午二點準備五萬元現金,送到森園公園大佛腳下一個坑內,我到時拿到錢就放人,不許你帶人,就一個人來,如果你敢報警就試一下,就是你的女兒死期,我們不是嚇唬你,有種你就試試。”
和前兩次一樣,發完短信後,姚文就來到派出所把資訊給辦案民警看,又一次逼民警“破案”。
他想到了開始,卻沒想到結局——
女兒找到了 父親被拘留
2天內3條“綁架短信”,派出所民警也感到了莫大壓力,不過細心的民警在搜尋姚曉華的過程中卻發現了姚文的一些“不對”——姚文每次拿著這些短信過來的時候並不是很緊張,警方於是懷疑姚文有謊報警情的嫌疑。
5月11日下午,警方經過調查取證,終於掌握姚文通過發送虛假短資訊、謊報其女兒被綁架的事實。在警方訊問之下,姚文承認了。
在確認姚文報假警同時排除姚曉華被綁架的當晚,派出所的另一路民警在東莞市東城區某商場將離家出走的姚曉華找到。
離家已經8天的姚曉華並不知道父親為了找她做了這麼一件荒唐至極的事,她告訴民警,5月3日她離家出走後就一直在那家商場打工。姚曉華在核實身份後交由其母親帶回家。
據大嶺山警方介紹,由於姚文的行為屬於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警方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