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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婚姻二十年分居 8旬老太被起訴要求離婚

時間:2010-04-26 09:3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三十年前,年近五十歲的王老太(化名)偶然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老鄭(化名),兩個人很快結婚。但婚後生活卻不如意,三十年的婚姻分居長達二十年,就在王老太快80歲的時候,老鄭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准許老鄭與王老太離婚。 

  王老太今年79歲,在認識老鄭之前是一名普通的企業女工,一直沒有結婚,而老鄭,今年82歲,三十年前在機關工作。1981年,中年喪偶的他,經人介紹認識了王老太,之後,兩個人很快結婚,並住在一起。

  由於兩個人認識時間較短,且婚後沒有生育,兩個人很快出現了矛盾,老鄭説,在兩個人結婚的第一天,王老太就説出了不樂意結婚之類的話,之後兩人一直因為小事而疙瘩不斷,讓他身心俱疲,並於1986年與1989年向法院提起離婚,但沒有被准許,兩個人早已分居二十多年。

  王老太對老鄭的離婚要求很氣憤,她堅決不同意離婚,她説,自己雖然結婚時已經50歲,但也是初婚,很重視與老鄭的婚姻,和老鄭結婚之後,自己也是全心投入,任勞任怨,現在年紀大了,疾病纏身,也沒有子女和近親,需要老鄭照顧了,他卻提出離婚。王老太説,如果要離婚,則老鄭必須一次性拿出20萬作為補助費,以便自己日後生活。

  老鄭在庭審中表示,分居之後,自己長期支付生活費用給被告,如果現在王老太同意離婚,自己願意每個月支付2000元給王老太,作為生活補助費。

  鋻於兩位老人的態度都很堅決,承辦本案的張法官多次到老人所在的社區、街道了解情況,還邀請社區、婦聯幹部參與調解,但都無果。近日的開庭中,法院確認雙方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判決雙方離婚。

  考慮到王老太目前的生活還是比較困難,法院同時也判決,除了將兩人共同的5萬元存款予以平均分配外,還要求老鄭每個月支付2000元的生活補助費給王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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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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