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一名司機為了逃避交警的酒精測試,強行駕車逃離,致使執行公務的交警被生生拖行十多米。今天,這個司機被浙江嘉興南湖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11月26日晚,嘉興紫陽街環城南路路口,交警支隊民警小俞和他的同事共4人正在執勤,對過往的駕車司機進行酒駕檢查。
晚上7點15分,一輛銀灰色的飛度車突然由北往南向路口開了過來。此時,路口的南北走向剛好是紅燈,飛度車停在路中間等待綠燈,司機看上去很急迫。
小俞一看覺得有點不對勁,便跑上前去示意司機停車接受檢查。“有沒有喝酒?”小俞試探性地讓司機湊近哈了口氣,感覺到有酒氣,當即要求司機將車停到路邊接受檢查。
正當小俞把車門打開時,只聽到油門‘轟’的一聲,汽車飛快地朝前開去。當時小俞的手還伸在車窗內,整個人立即倒了下來,被車拖著。汽車左轉後向東狂奔了10多米,小俞被甩在了路上。
其他3名同事立即跑了上去。好在倒地的小俞自己從地上爬了起來,立即被送到了醫院。
事件發生後,各大隊立即開始搜捕這輛飛度車和司機。晚上10點40分,飛度車在一偏僻處被發現。
次日淩晨,開車司機到交警一大隊投案接受處理。原來,開車逃跑的司機姓朱,本地人,29歲,並非車輛車主,平日負責幫老闆開車。當晚,他在家喝了大約二兩的38度白酒。酒後開車去接了兩個朋友,恰巧碰到正在執勤的交警。“因為怕被拘留,我才開車逃跑想一走了之。”
其實,就在朱某逃跑不久後,飛度車車主姜先生接到了交警的電話,要求他將車開到事發地接受處理。姜先生問清了原委後當即給朱某打了電話:“出了事就要承擔,交警對你的行蹤已掌握地一清二楚,躲是沒有用的,趕緊回來自首吧!” 朱某在老闆和家人的勸説下決定投案自首。
庭審中,朱某深感後悔,幾度哽咽,他的辯護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小俞出具的諒解書。
法庭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朱某採用暴力手段阻礙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造成1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考慮到朱某有自首情節,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並取得其諒解,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據承辦法官介紹,事發時朱某喝了二兩38度的白酒,按理屬於酒後駕車,若是配合交警接受酒精測試,按當時的處罰標準是暫扣1-3個月的駕照,記6分,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