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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識26天“閃婚”埋禍患 妻子三月後失蹤小夥苦尋

時間:2010-04-01 09:13   來源:蘭州晚報

  結婚只有三個多月,張濤濤還沉浸在新婚的甜蜜之中,而懷有身孕的妻子卻不辭而別,只留下一張“我們的緣分已盡”的紙條,使這個單純的28歲的農村小夥跌入了痛苦的深淵。

  相識26天 “閃婚”成眷屬

  3月29日,張濤濤走進了晚報編輯部,連日來的奔波,使他頭髮蓬亂,面容憔悴,神情茫然而無助。他向我們講述了他的“失妻”之痛。

  “我真的不知道她怎麼這麼狠心?説走就走了。雖然我們只在一起生活了三個多月,可我是愛她的呀!2009年11月23日,我們經人介紹認識,她家跟我在一個鄉,也是渭源縣慶坪鄉的,她曾上過一年的大學。開始交往後,我感覺她是個有思想、有見識的好姑娘,她給了我生活的希望,喚起了我心中的激情。儘管她失過身,我也不在乎,只想和她開始新的生活。交往了26天后,她提出結婚。雖然我在心裏覺得有點太快,但為了能和她生活在一起,我還是同意了。 

 

  2010年元月2日,我們結婚了。在領結婚證的路上,她還説:‘我知道你的想法,你們家會想我是個大學生,怕我在你們家待不住。你放心,我一定會和你同甘共苦的。’聽了她的話,我當時感覺特激動也特幸福。

  雖然結婚時花掉了8萬多元,其中光是彩禮就用去了5萬多。這些錢在我們渭源農村不是一個小數目,都是我這些年在外打工一分錢一分錢地積攢下來的,甚至還有一部分是向親戚借來的。但即便這樣,我還是受到了她父母的刁難。可是為了她,我能做到的都做了。婚後,我把她當作手心裏的寶貝,農村條件不好,可是只要她想吃什麼,我都會給她去買。”

  婚後三個多月 妻子不辭而別

  “今年3月初,我們回到蘭州打工,在雁灘租了房子。我去工地幹活,她也在一家餐廳上班。我有油漆的手藝,一個月能掙2000多塊錢。我每天省吃儉用,吃最便宜的飯,有時用兩個饅頭就能打發一天。她有了身孕,我怕她累著,就讓她在家裏休息,我一個人掙的錢也可以養家了。雖然工作很累,可我下班可以感受家庭的氛圍,我覺得很滿足。漂泊了這些年,我總算是有一個家了。

  可是好景不長,3月15日,早上我上班時她還好好的,一點異常都沒有。可我晚上回來時,看到的卻是人去房空,她的化粧品、衣服都不見了,只留下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回到我來的地方,這是我的夢,不要再來找我,我們緣分已盡’。我當時就蒙了,實在想不出她出走的理由。”

  尋遍角角落落 妻子仍無音信

  “媳婦不見了,我跟瘋了一樣,帶著40多個老鄉四處找她,只要跟她有點往來的同學、朋友,我就讓老鄉到別人家裏去找。從15號那天開始,我在火車站、汽車站整整守了幾天幾夜,沒有見到她的影子,只能失望而歸。有時我在雁灘,只因為聽到一點點線索,就會立即跑到安寧。這十幾天來,蘭州市的旮旮旯旯我都跑遍了。有時實在是沒力氣了,就坐在地下歇歇,喘口氣,再繼續不停地找。

  老鄉們幫著我找,雖然人家不要錢,可40多人要吃飯、要喝水呀,這些天我又用掉了4000多塊錢。我的工作也只能丟了,實在沒錢了,才去上一天班,掙點錢,繼續在茫茫人海中尋找。”

  張濤濤説到這裡,幾乎難受得説不下去了,雙手插進頭髮,似乎這樣就能將心揪出。

  失蹤只為害怕生孩子?

  看著張濤濤痛苦的樣子,記者試圖幫他找出妻子出走的原因。這時,小夥子拿出妻子臨走時留下的紙條給我們看,紙條上的一行字引起了記者的注意:“因為你曾説過,拿掉孩子,我們就各奔東西,所以……”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原來結婚後不久,小張的妻子就懷孕了,可是小兩口卻為要不要這個孩子發生了爭執。張濤濤極力要留下孩子,而23歲的妻子卻主張打掉,理由很簡單:她怕生孩子的時候肚子會疼,還要喂奶,所以不要孩子。

  妻子的失蹤,除了帶給張濤濤情感上的傷害外,也讓小夥子感受到人格上的屈辱:娶媳婦花去了家中所有的積蓄,他不知道怎樣面對因為勞作而蒼老的父母,他不知道妻子腹中嬰兒的命運,但是他卻必須痛苦地面對這一切。(周曉菲 彭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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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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