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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從2米高摔下腦死亡 家人獲賠償後放棄治療

時間:2010-03-23 09:01   來源:揚子晚報

  3月10日,江寧區秣陵街道一正在施工的廠房內,一裝修工人不慎從2米多高的人字梯上摔落,後腦勺直接著地,經醫院搶救宣佈腦死亡。家屬在獲得賠償後,面對高昂的治療費用無奈放棄了後續治療。

  “只聽人字梯哐的一聲倒下後,我就趕緊跑了過去,見小田腦袋著地,走近一看腦後已經溢出了血,我趕緊叫上其他工友並通知公司,把他送到了醫院。”回憶起悲劇發生時的情景,蕭強一臉疲憊。蕭強説,小田是和他一起從蘇北老家來南京打工的,平時他們5個人組成一個小工隊,他説起來是小隊的領頭人,其實也和大家一樣幹活,只不過他來南京比較早,熟悉這裡的情況,能接到一些活。之前,他剛接到一家材料供應商的電話,讓他們給一個在建的廠房安裝門窗,沒想到出了這檔子事。

  據另一位工友小劉介紹,小田和他是一個村的,家裏有六十多歲的父母,妻子,還有兩個孩子,一個九歲,一個四歲,有個哥哥是個智障,四十歲的人了,智力和三四歲的孩子差不多。家裏的四五畝地是小田妻子在操持,全家的生活主要是靠小田打工的收入來維持。出事後,小劉打電話給田家讓家人趕來南京,小田的父母、妻子、兩個孩子還有親朋好友二十多個人急忙來到南京後,一直是小劉在協調安頓。小田經搶救命是保過來了,醫生卻告訴他們小田是腦死亡。

  經過兩天兩夜搶救後醫生介紹説,小田後腦遭強烈撞擊,腦幹損傷嚴重,雖及時搶救但仍無法自主呼吸,只能依靠呼吸機維持心跳。如果繼續治療的話,保守估計每天花費在4000元左右。在醫院搶救的同時,小田的家屬在街道糾紛調處中心主持下,同意和對方進行調解,雙方按人身損害賠償的死亡標準進行談判後,由材料供應商和施工方一次性給予小田家屬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各項費用40余萬元。家屬在進一步了解了小田的病情後,面對高昂的後續治療費含淚做出了放棄治療的決定。 

 

  有關醫學專家指出,腦死亡不同於植物人。一個已經腦死亡的患者,在憑藉機器和藥物的情況下,發展到心死亡,平均約有7天時間。其間,醫務人員不得不進行大量無效的“搶救”工作,而一個腦死亡者,每天要花數千元錢以維持呼吸心跳。對死者來説,這種做法既不科學,也無價值。南京薛濟民律師事務所的徐駿律師認為,在我國法律上並無腦死亡的概念,對於腦死亡者可視為其已喪失行為能力,那麼監護人可以代為行使相關行為,比如本案中作出放棄治療的決定,可以看作是監護人行使監護權利。(文中人物係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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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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