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寧3月11日電(記者 蔣雪林)一部據稱為廣西煙草局官員寫的日記因充斥喝酒、玩女人、收人錢財等內容而轟動中國,局長醜聞遭中國民眾痛批的同時,也有民眾和網民認為,“局長日記”發帖者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該事件有網路暴力的傾向。民眾對“局長日記”事件的質疑,彰顯中國社會日趨理性,大眾越來越趨於以法眼看待熱點問題。
今年2月以來,被認為廣西來賓市煙草局局長、廣西煙草專賣局銷售處處長韓峰的私密日記在各大網站流傳。日記以異常坦白的言辭細緻描述了韓峰日常喝酒、收受賄賂以及他與女下屬的風流韻事,網友戲稱為“局長日記”。
這份日記因披露很多醜陋面,在網路上引起了軒然大波。一時間,網民紛紛抨擊這名局長的所作所為,不少媒體稱讚網路又一次成了反腐的利劍。
不可否認,網路監督的積極意義日益凸顯,這是社會民主進步的體現。近年來隨著網路問政的興起,諸如“溫州考察團事件”、“天價香煙”案等違法違紀和權力腐敗事件,都是先由網路這一渠道最先曝光,並最終得到妥善處理,網路客觀上成為了監督權力打擊腐敗的一個利器。
曾獲得“全國十大風雲律師”稱號的張樹國説:“官員腐敗,受到查處是罪有應得。不過,發帖者如果是為報一己之仇,不惜嚴重侵犯他人權利,社會應該旗幟鮮明地對這種行為説‘不’,這種行為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甚至是法律制裁。”
張樹國律師的觀點代表了不少網民的聲音。有網民認為,“局長日記”事件中,如果所列是事實,該事件對打擊腐敗和糾正官員沉迷酒場的不正之風,會有一定的正效應。但是,將他人的私密日記公諸於眾,本身就是一件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這種“以暴制暴”的行為無論是對社會法治,還是公序良俗都是十分有害的。
南方新聞網近日一篇報道指出,官員屬於公眾人物,是被公眾監督的對象,在這個意義上説,官員的隱私權相比于普通公眾要狹窄得多,但這並不意味著官員的隱私權是沒有底線的。就“局長日記”事件來説,日記首先是從個人電腦中流傳至網路的。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私自侵入個人電腦已經逾越了正常的輿論監督範疇,而有違法之嫌了。
由中國最高檢主辦的《檢察日報》3月3日發表文章稱,日記中的幾位女主角,她們與該局長髮生性關係,儘管不道德,但也屬於個人隱私問題,而個人隱私他人無權干涉,更不能將其曝光于公眾之中。至於網民根據日記的資訊,進一步“人肉搜索”事件女主角的相片之類的個人資訊,更是對他人隱私的嚴重侵犯。同是在3月3日,《中國青年報》發表評論,認為發帖者可以將日記提交給紀檢監察機關,以便紀檢監察機關更準確和順利地調查,而不宜將其公之於眾。
據媒體報道,“局長日記”是被“含仙子”——日記女主角之一譚 的丈夫所披露的。“含仙子”説:“希望曝光他,讓他身敗名裂,讓他嘗嘗妻離子散的滋味!”
“如果事實真如發帖者所言,他的行為就不是網路監督,而是泄私憤和報復他人了。”張樹國説。“局長日記”除了男主角之外,還有幾位女主角,有姓有名,甚至還有家庭住址,她們也一同被“含仙子”擺上臺“裸曬”。她們或許有過錯,但未必應該受到這種懲罰,何況“含仙子”也沒有任何權利用這種方式對她們進行懲罰,即使是對他那有過錯的妻子,也不能。
“這種方式,已經有點類同文革中的大字報了。如果任其發展,我們每位公民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張樹國説。
這也是網民同情事件男主角韓峰的原因。3月8日,全國最高檢副檢察長姜建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坦陳:“能理解網友對韓峰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