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鄭州4月15日消息(記者辛如記 實習記者葛朝興)記者日前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河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將在本月20日前可領到春季學期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
從2008年春季學期起,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基本補助標準為:小學生2元/天,初中生3元/天。每年均按在校時間250天計算。
河南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確保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4月20日前將春季學期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足額一次發放給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嚴禁挪用、擠佔、滯留補助資金。